**县鹿溪**片区10kV外线配套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县鹿溪**片区10kV外线配套工程(重新招标)
2、招标人:**** 联系人:陈先生 0596-****116
地址:**省**市**县绥安镇麦市街西32号
招标代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史昭菁,联系人:黄文彦、庄建伟、黄金玲
联系电话:0596-****882, 地址:**省**市**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4、交易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黄仓村457号));
5、建设地点:**县绥安镇、大南坂镇;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和内容:**县鹿溪**片区10kV外线配套工程(重新招标)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造价资料、设计更改通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09时00分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 最终总得分:93.683分。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玖拾叁万柒仟柒佰叁拾贰元整(¥****7732.00)
项目负责人:吴正兴,证书及编号: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闽235********10061。
项目技术负责人:韩宏儒,职称及编号: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GW232********058。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有效的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1、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委员会评审共7份,经评审符合要求6份,不符合要求1份。
12、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工程局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上名称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第4.1.12条款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其他因素、技术文件、投标报价等打分情况:专家1:其他因素15.00、技术文件33.40、投标报价44.85;专家2:其他因素15.00、技术文件34.00、投标报价44.85;专家3:其他因素15.00、技术文件29.50、投标报价44.85;专家4:其他因素15.00、技术文件35.00、投标报价44.85;专家5:其他因素15.00、技术文件34.10、投标报价44.85。
14、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9日。
15、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改革局,联系电话:0596-****035。
16、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2026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