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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670996Y | 建设单位法人:靳树伟 |
| 钦绍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开发区**片区龙池路10号 |
| ****农用薄膜扩产及二氧化碳基生物降解农用薄膜项目 (二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高新区**片区V15地块 |
| 经度:102.540840 纬度: 24.418510 | ****机关:****开发区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28 |
| 玉高开委复〔2021〕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46.18 |
| 36.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670996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00MABXU7G95F | 验收监测单位:**元烁****公司 |
| 915********110001D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35000 highlight=%E7%8E%89%E6%BA%AA%E5%B8%82%E6%97%AD%E6%97%A5%E5%A1%91%E6%96%99%E6%9C%89%E9%99%90%E8%B4%A3%E4%BB%BB%E5%85%AC%E5%8F%B8%E5%86%9C%E7%94%A8%E8%96%84%E8%86%9C%E6%89%A9%E4%BA%A7%E5%8F%8A%E4%BA%8C%E6%B0%A7%E5%8C%96%E7%A2%B3%E5%9F%BA%E7%94%9F%E7%89%A9%E9%99%8D%E8%A7%A3%E5%86%9C%E7%94%A8%E8%96%84%E8%86%9C%E9%A1%B9%E7%9B%AE%2B%EF%BC%88%E4%BA%8C%E9%98%B6%E6%AE%B5%EF%BC%8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各类功能性农用薄膜4.05万吨(其中PO五层棚膜1万吨/a,三层共挤复合吹塑薄膜2万吨/a,彩色薄膜1万吨/a,PPC生物降解膜0.05万吨/a) | 实际建设情况:一阶段:年产各类功能性农用薄膜3万吨(其中PO五层棚膜1万吨/a,三层共挤复合吹塑薄膜1万吨/a,彩色薄膜1万吨/a) 二阶段:年产各类功能性农用薄膜1.05万吨(其中三层共挤复合吹塑薄膜1万吨/a,PPC生物降解膜0.05万吨/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混合、熔融、塑化、挤出、吹胀牵引、风环冷却、分刨、收卷、卸卷、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混合、熔融、塑化、挤出、吹胀牵引、风环冷却、分刨、收卷、卸卷、成品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不得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二)做好施工期防尘抑尘工作,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省**城市管理条例》要求,做好防尘抑尘工作,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避免对朱井村居民等距离较近的保护目标造成影响。(三)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厂区雨水经收集后外排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四)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废气污染治理措施。保证项目在每条生产线上方设置集气罩,1#车间和2#车间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分别抽至统一配套的“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表1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中热熔、注塑等工艺标准限值要求。同时,规范设置排放口,加强管理,有效减轻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4类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六)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确保妥善处置。废包装物收集后定期外售;废边角料、残次品收集后交由老厂回收利用;涂覆液包装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润滑油、油桶)、废活性炭、废UV光管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阶段已对1#生产车间生产线进行了验收,本次仅对2#生产车间生产线进行验收。 (1)经调查,本项目已按照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护措施进行建设,对2#生产车间各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集气罩收集,每条生产线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共设置10个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风机及集气管道引至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排放。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2#生产车间产生的有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中热熔、注塑等工艺标准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2kg/h,排放浓度≤40mg/m3,实现达标排放。2#生产车间外、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全厂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上风向1个测点、厂界下风向3个测点所测指标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2)经调查,项目2#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均置于室内,利用厂房隔音,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夜间不进行生产。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南侧、东侧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西侧和北侧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朱井村环境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产生的噪声对朱井村影响不大。 (3)项目2#生产车间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项目的建设未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二)做好施工期防尘抑尘工作,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省**城市管理条例》要求,做好防尘抑尘工作,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避免对朱井村居民等距离较近的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经本项目一阶段已对主体工程进行了验收,本次二阶段施工内容仅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施工过程均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不大。项目施工期间未接到相关污染投诉。(1)经调查,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生产车间四周均建有雨水沟,****园区雨水管网。 (2)项目设有2个公厕,2个化粪池,化粪池容积均为4m3,员工生活污水****园区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根据**元烁****公司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3日对项目污水总排口的监测结果,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1)项目一阶段已对1#生产车间生产线进行了验收。 (2)本次二阶段2#生产车间设置PPC生物降解膜生产线10条,同时兼顾生产三层共挤复合吹塑薄膜,与PPC生物降解膜生产线共用生产设备进行生产,更换原辅料即可。每条生产线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共设置10个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风机及集气管道引至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排放。 (3)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2#生产车间为全封闭钢架结构,减少了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2#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中热熔、注塑等工艺标准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2kg/h,排放浓度≤40mg/m3,实现达标排放。2#生产车间外、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上风向1个测点、厂界下风向3个测点所测指标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经调查,项目2#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对生产设备均置于室内,利用厂房隔音,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2#生产车间生产线投入运行后,整个厂区南侧、东侧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西侧和北侧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周边关心点朱井村环境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产生的噪声对朱井村影响不大。(1)项目一阶段已对1#生产车间生产线进行了验收。 (2)根据现场实际调查,项目二阶段2#生产车间内设有废料收集袋,废薄膜集中收集当天运至旭日塑料老厂区造粒回收使用,废弃包装袋、包装纸统一收集定****公司。 (2)经调查,项目建有1个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m2,已严格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地面及裙角、墙体四周采取土工布膜+水泥砂浆+环氧树脂涂刷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内外均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活性炭,以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进行处置(详见附件7)。 (4)经调查,项目产生的废UV光管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返回厂家回收处理。 (5)经调查,项目在门卫室及生产车间门口设有生活垃圾收集桶,产品库南面空地设有2个生活垃圾收集箱,产生的生活垃****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及时开展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报送我委,纳入日常监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申报材料齐全,一阶段已于2024年1月15日完成验收,并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目前,正在办理二阶段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8 | 0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184 | 0 | 0 | 0 | 0.184 | 0.184 | |
| 0 | 0.034 | 0 | 0 | 0 | 0.034 | 0.0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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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57 | 0 | 0 | 0 | 0.57 | 0.57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 | 2个化粪池,容积均为4m3 |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中热熔、注塑等工艺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 项目2#生产车间共设置生产线10条(主要为10条PPC生物降解膜生产线,同时三层共挤复合吹塑薄膜生产线可与PPC生物降解膜生产线共用生产设备进行生产,更换原辅料即可。每条生产线为1台独立设备,每条生产线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共设置10个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风机及集气管道引至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 |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2#生产车间排气筒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2#生产车间外、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上风向1个测点、厂界下风向3个测点所测指标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
| 1 | 对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 | 项目南面临龙池路、东面临玉昆高速公路一侧35m范围内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它区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空压机设置隔声罩,并置于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均设置减震措施,均置于生产车间内。 |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东侧和南侧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西侧和北侧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周边关心点朱井村环境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产生的噪声对朱井村影响不大。 |
| 1 |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确保妥善处置。废包装物收集后定期外售;废边角料、残次品收集后交由老厂回收利用;涂覆液包装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润滑油、油桶)、废活性炭、废UV光管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1)项目一阶段已对1#生产车间生产线进行了验收。 (2)根据现场实际调查,项目二阶段2#生产车间内设有废料收集袋,废薄膜集中收集当天运至旭日塑料老厂区造粒回收使用,废弃包装袋、包装纸统一收集定****公司。 (2)经调查,项目建有1个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m2,已严格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地面及裙角、墙体四周采取土工布膜+水泥砂浆+环氧树脂涂刷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内外均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活性炭,以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进行处置(详见附件7)。 (4)经调查,项目产生的废UV光管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返回厂家回收处理。 (5)经调查,项目在门卫室及生产车间门口设有生活垃圾收集桶,产品库南面空地设有2个生活垃圾收集箱,产生的生活垃****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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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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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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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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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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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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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