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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张集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6-04-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太******公司
地址:****开发区亿达福地园小区
被投诉人1:****人民政府
地址:**省******中心小学西侧约220米
被投诉人2:****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3栋601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3栋601室
当事人:****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3栋601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新张集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事项1、3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诉事项2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没有相关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证明。要求撤销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因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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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