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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5 00:00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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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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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6〕42号
成文日期:
2026-06-05
发布日期:
2026-06-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市******管理中心:
你单位于2026年5月7日提交的《关于申报城桥镇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直供电改造项目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委员会办****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要求,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 现同意你单位实施城桥镇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直供电改造项目。
一、主要工程内容:充电桩独立接入电网分时计量功能的电表, 线路改造与设备安装等。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5.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1万元,二类费用0.68万元,资金来源45.09村委会自筹(结对帮扶资金)。
接文后,请按《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抓紧跟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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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