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连江官坂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审批
福建-福州-连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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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关于******官坂220****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6〕51号
时间: 2026-06-08 09:53

****: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官坂220****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6〕35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县新增负荷增长需求,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建设******官坂220****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建设地点:**市**县官坂镇塘边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扩建220千伏官坂变110千伏间隔4个。

四、项目总投资650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2.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项目股东为****,出资比例为100%。

五、****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不涉及勘察。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规划局出具的《****电站主变增容、主变扩建、间隔扩建有关事项的复函》、****规划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议书》(用字第350********0027号)等。

八、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