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盐城-东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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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6571003万成梅
李静**省**市**市
****工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纺织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021版本:028-C1713-C1713-棉印染精加工
******市 ******市
经度:120.490000 纬度: 32.660000****环境局
2021-10-29
盐环审〔2021〕81006号913********6571003001P
1000
79.2****
913********6571003****
913********6571003**学府****公司
****0191MAC3A5QL782026-01-30
2026-05-252026-06-23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322eca5ed0a833aaebc9aea3cc1a78e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整理色织坯布1000万米、漂白坯布500万米、水洗白坯布600万米,水洗色织布900万米,织造色织坯布200万米,水洗服装100万件年产整理色织坯布1000万米、漂白坯布500万米、水洗白坯布600万米,水洗色织布900万米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整理色织布:摊布、缝头—退浆—烘燥—丝光—定型—预缩—轧光—验布 漂白坯布:坯布检验—缝头—退浆—煮练—漂洗—丝光—加白/氯漂—磨毛—定型—预缩—轧光—卷验包装 白坯布水洗:白坯布—缝头—烧毛—冷堆—逆流水洗—漂白—水洗—脱水—烘干—定型—吸毛、包装 色织布水洗:色织布—水洗—脱水—烘干—定型—包装整理色织布:摊布、缝头—定型—预缩—轧光—验布 漂白坯 布:坯布检验—缝头—加白/氯漂—磨毛—定型—预缩—轧光—卷验包装 白坯布水洗:白坯布—缝头—烧毛—冷堆—逆流水洗—漂白—水洗—脱水—烘干—定型—吸毛、包装 色织布水洗:色织布—水洗—脱水—烘干—定型—包装
整理色织布中工艺退浆、烘燥、丝光本次验收未建设,漂白坯布中工艺退浆、煮练、漂洗、丝光本次验收未建设,工艺减少,不属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中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8米排气筒排放;整理色织布、漂白坯布项目烧毛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漂白坯布项目定型机废气经水箱+静电油雾分离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40米排气筒排放。 废水处理工艺:铁碳反应+AO法实际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8米排气筒排放;整理色织布、漂白坯布项目变动后无烧毛废气产生排放;将整理色织布、漂白坯布项目原有2台定型机配套的2套水箱+静电油雾分离器改为1套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通过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FQ-5排放,新增的1台定型机依托现有1套水箱+静电油雾分离器,并通过原有的1根15m高排气筒FQ-4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经HNCR高分子脱硝+布袋除尘+SDS干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0米排气筒排放。 废水处理工艺:铁碳反应+AO法
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8米排气筒排放,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减少了颗粒物排放。因此,属一般变动。 整理色织布、漂白坯布项目变动后无烧毛废气产生排放。因此,属一般变动。 将整理色织布、漂白坯布项目原有2台定型机配套的2套水箱+静电油雾分离器改为1套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通过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FQ-5排放,新增的1台定型机依托现有1套水箱+静电油雾分离器,并通过原有的1根15m高排气筒FQ-4排放,变动后定型废气排气筒数量无变化,污染防治措施未减少,与行业标准推荐工艺一致,符合废气治理要求。因此,属一般变动。 生物质锅炉新增SDS干法脱硫+HNCR高分子脱硝,减少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因此,属一般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3.071 13.477 0 0 3.071 3.071
0 0.003 0.674 0 0 0.003 0.003
0 0.004 0.101 0 0 0.004 0.004
0 0.066 0.674 0 0 0.066 0.066
0 0 0 0 0 0 0 /
0 0.1932 0.599 0 0 0.193 0.193 /
0 1.9964 2.045 0 0 1.996 1.996 /
0 0.7324 1.0682 0 0 0.732 0.732 /
0 0.2556 0.297 0 0 0.256 0.25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号)、《关于调整(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一般地区间接排放标准,LAS、石油类、****处理厂接管标准 综合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处理厂 废水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号)、《关于调整(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一般地区间接排放标准,LAS、石油类、****处理厂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 生物质锅炉DA001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生物质锅炉其他区域标准。天然气锅炉DA002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 定型废气(DA004、DA005)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烧毛废气(DA007)(SO2、NOx、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烘干废气(DA008)(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8米排气筒排放;整理色织布、漂白坯布项目变动后无烧毛废气产生排放;将整理色织布、漂白坯布项目原有2台定型机配套的2套水箱+静电油雾分离器改为1套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通过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FQ-5排放,新增的1台定型机依托现有1套水箱+静电油雾分离器,并通过原有的1根15m高排气筒FQ-4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经HNCR高分子脱硝+布袋除尘+SDS干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0米排气筒排放。 生物质锅炉DA001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生物质锅炉其他区域标准。天然气锅炉DA002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 定型废气(DA004、DA005)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烧毛废气(DA007)(SO2、NOx、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烘干废气(DA008)(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降噪措施 厂界东、南、西、北4个监测点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定型机、风机、泵等,为保证项目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减震器、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同时设置绿化带,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东、南、西、北4个监测点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定型机废油、破损助剂桶等各类危废均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废牛仔布、碎布头、滤尘、定型废气滤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原厂家回收,污水处理污泥委托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碎布头、污水处理站污泥、滤尘、废滤袋、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生物质废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等。碎布头、污水处理站污泥、滤尘、生物质废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危险固废为定型机废油、破损助剂桶、废机油、在线监控废液,委托**市****公司收集处置。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按照规定建设了一般固废、危废(包括产生、入库、出库、委外利用、处置)台账,危废出入库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责任制。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并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富安镇和**市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项目依托现有事故池及消防水收集系统,事故池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收集要求。建设完备的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露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完成收集池内废水处置后方可恢复生产。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于2025年3月21****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0****025052L,厂区内设置了216m3的事故应急池和其他配套的应急物资。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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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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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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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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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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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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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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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