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振丰车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个电动车头盔、年加工60万套自行车配件项目

审批
河北-邢台-广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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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31MACUGFJU0T史康焕
杨增新**省**市**县
**省**市**县冯家****园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00万个电动车头盔、年加工60万套自行车配件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县 ******县
经度:115.153056 纬度: 36.978333****环境局****分局
2023-12-28
邢广环表〔2023〕50号****0531MACUGFJU0T001Y
2025-11-24400
20****
****0531MACUGFJU0T****
****0531MACUGFJU0T******公司
****0503MAE2CJHW1A2024-12-01
2026-05-232026-06-22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237zIjU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300万个电动车头盔、年加工60万套自行车配件年产300万个电动车头盔、年加工60万套自行车配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塑料件:混料-注塑成型、冷却-修边、检验-粉碎;发泡件:上料-发泡-熟化-成型-干燥;将生产出的塑料件和发泡件进行人工组装,得到电动车头盔成品。塑料件:混料-注塑成型、冷却-修边、检验-粉碎;发泡件:上料-发泡-熟化-成型-干燥;将生产出的塑料件和发泡件进行人工组装,得到电动车头盔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①注塑成型、发泡、成型工序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臭气浓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锅炉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粉碎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喷漆、烘干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项目运营期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全厂废水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将噪声设备安装在密闭隔声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水性漆桶、废水性漆渣、除尘灰、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废水性漆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气:①注塑成型、发泡、成型工序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臭气浓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锅炉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粉碎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喷漆、烘干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项目运营期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全厂废水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将噪声设备安装在密闭隔声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水性漆桶、废水性漆渣、除尘灰、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废水性漆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 0t/a、SO2:0.02t/a、NOx:0.06t/a、颗粒物:0.048t/a、VOCs:5.9616t/a;二期建设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O2:0.098t/a、NOx:0.35t/a、颗粒物:0.534t/a、VOCs:16.344t/a。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满负荷情况下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121t/a、VOCs0.371t/a、SO2 0.08t/a、NOx 0.08t/a、COD 0t/a、NH3-N 0t/a,满足《****年产300万个电动车头盔、年加工60万套自行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534t/a、SO2 0.098t/a、NOx 0.35t/a、VOCs 16.344t/a、COD 0t/a、NH3-N 0t/a)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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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8 0 0 0 0.08 0.08 /
0 0.121 0 0 0 0.121 0.121 /
0 0.371 0 0 0 0.371 0.37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注塑成型、发泡、成型工序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注塑成型、发泡、成型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4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977(无量纲),甲苯、乙苯、苯乙烯均为检出
2 低氮燃烧器 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同时满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气领办[2019]53号)要求 低氮燃烧器 锅炉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NOx折算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7mg/m3、20mg/m3,SO2未检出,烟气黑度<1级
3 布袋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布袋除尘器 粉碎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8mg/m3
4 过滤棉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标准(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关于印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邢字〔2021〕3号)要求(SO2≤50mg/m2、NOx≤200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最大值为75%。 过滤棉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喷漆及烘干工序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23mg/m3、SO2、NOx浓度均未检出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4类标准限值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4dB(A),夜间最大值为54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运行期间,一期、二期项目电动车头盔生产工艺相同,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二期工程新增1条喷漆流水线,新增固废废水性漆桶、废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废水性漆渣,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 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二期工程新增1条喷漆流水线,新增固废废水性漆桶、废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废水性漆渣,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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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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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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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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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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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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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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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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