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院****医疗机构变更登记、年度校验的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递交材料齐全,我委拟同意变更登记及年度校验。现将变更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医院
医疗机构地址:**区南顺大街东段278号
所有制形式:私有制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变更诊疗科目
医疗机构变更后: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外科(门诊)、中医科(门诊)、麻醉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卫健委医政科反映。
联系电话:0475-****630
****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