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 10:45 |
| 评审专家名单 | 周越平,朱明,史赛赛,卓卫华,周越平,张建军 | ||
| 总中标金额 | ¥181.911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亮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086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72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青年路117号老街坊9号楼15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董亮 | ||
采购包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0300MB****399D | **省**市**区商聚路12号 | 91.2(均分制) | ****710元 |
采购包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南****检验院(**市质量发****研究院) | 123********802498N | **市**江东街3****技术中心 | 94.6(均分制) | 150000元 |
采购包3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市质量****检测中心 | ****0900MB****260W | **市高新技术产业区纬七路2号 | 93.4(均分制) | 149400元 |
采购包4
此采购包已作废采购包5
此采购包已作废采购包6
此采购包已作废|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服务范围: ①采购包一:****监管局2026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共53类产品1000批次);②采购包二:****监管局2026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共4类产品40批次);③采购包三:****监管局2026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共3类产品60批次);④采购包四:****监管局2026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产品共11类产品300批次);⑤采购包五:****监管局2026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产品共5类产品200批次);⑥采购包六:****监管局2026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产品共2类产品200批次)。 服务要求:(1)检验样品依据所执行的相关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方案等进行判定。(2)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及材料汇总上报工作。未经采购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和对外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1)检验样品依据所执行的相关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方案等进行判定。(2)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及材料汇总上报工作。未经采购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和对外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包1服务费23213.36元,采购包2服务费2291.23元,采购包3服务费2282.06元,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03日。
2.定标时间:2026年6月24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11号
联系人:周越平
联系电话:0516-****7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64号帝都大厦405室
联系人:尹素琴
联系电话:0516-****0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素琴
电话:0516-****086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