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6月25日,我局拟对“********服务站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993
电子信箱:wsxhbjjdglk@ji.****.cn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邮编:272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服务站建设项目
****开发区环城南路5121号
****
**煜****公司
该项目为**项目,****开发区环城南路5121号,占地面积12000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体工程**拆解工作车间1座(单层钢结构,占地面积9000m2)、农机维修间1座(单层钢结构,占地面积400m2****销售处(单层钢结构,占地面积400m2)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销售700台、维修800台、拆解1万台农业机械(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等)。
1、废气:抽取废油液、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拆解、切割、破碎、打包压块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加大生产区、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的治理力度,并加强管理,文明操作。2、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车辆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3、噪音: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采取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拆解不可利用物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转化器及消声器收集后外售;废皮革、陶瓷、泡沫、拆解车间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铅酸电池、废油液、废防冻液、废滤清器、废电路板、废尾气净化装置、含铅部件、含汞部件、含铬部件、废油箱、废密封胶、废油污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废油及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