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医院16排CT设备更新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6年4月23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公司 | ||||
| 地址:**市**区良渚街道**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 ||||
| ||||
| 五、基本情况 | ||||
| 本项目有效供应商疑似不满足CT设备经营资格,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专家或评委疑似存在审查失职问题。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经调查,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医院、******公司限期整改,完善招标文件编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 | ||||
| 2026年6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