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关于宁蒗县宁蒗河清泉至辣子洞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云南-丽江-宁蒗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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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宁蒗分局关于宁蒗县宁蒗河清泉至辣子洞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7 19: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对****《宁蒗县宁蒗河清泉至辣子洞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277

传 真:0888-****277

通讯地址:**省**市**县泸沽湖大道

邮 编:674300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宁蒗县,项目代码为****。项目主要对宁蒗河清泉至辣子洞段进行防洪提升,堤岸治理河段长4.428千米,设置排涝口18个、亲水台阶15道和排水沟,建设排洪涵洞5座、人行桥2座,恢复灌溉渠道47.2米,配套建设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占地面积14.179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3.7799公顷,临时占地0.4公顷,总投资2998.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万元。

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开展了主体工程建设,2025年9月,****环境局宁蒗分局出具了《关于宁蒗县宁蒗河清泉至辣子洞段治理工程不予立案的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宁蒗县宁蒗河清泉至辣子洞段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宁蒗县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①工程施工期间制定了详细的施工方案,限定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减少了施工占地对植被的影响;

②项目施工主要在河道岸边施工,受影响的植物主要是人工作物,如小麦、蔬菜等,所受影响的植物物种均是常见种,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

③项目施工期间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了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提高了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施工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未发生捕猎野生动物行为。

②施工期间优先避让了评价区内植被较好的区域,严禁越界施工,尽量少破坏动物生境。

③在主要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项目施工通过围堰施工,减轻了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②项目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用水、围堰废水经自身围堰沉淀后用泵抽调回用工程区洒水降尘,通过减少泥沙排放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合理堆放,定期清运。

(3)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4)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泼洒,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安排专人对路面进行清扫。

(5)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了扬尘产生。

(6)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

(7)施工期在靠近居民点一侧施工时设置临时施工围挡。

(8)定期检修、养护施工机械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在采取上述环境空气影响防治措施后,工程施工扬尘未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显著不良影响。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过程中配备2台潜水排污泵,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用水、围堰废水经自身围堰沉淀后用泵抽调回用工程区洒水降尘;清洁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进行集中处置,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3)合理安排工期,未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4)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立即疏通和修复;

(5)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未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6)项目分段、分期进行施工,治理一段恢复一段,通过对河流进行引流的方式,即治理左岸时,河流引至右岸,避让河道施工段。

(7)施工围堰建设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高度高于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为线性工程,各保护目标仅在其附近施工点施工期间会受到施工噪声影响,每个工程点的施工时间较短,随着施工点的移动其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随着消失。施工期未收到环境信访(附件7),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未施工。

(2)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了噪声叠加影响,在靠近居民较近的地方设置了围挡;

(3)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的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一侧,增加了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

(4)优化了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临时表土分别用于相应各区绿化覆土,土石方回填处置,本工程无弃渣产生。

(2)沉淀池沉积物回用于挡墙土石方回填。

(3)建筑****回收站****回收站,不****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

(4)施工场地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物等收集后清运至紫玛街道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

(5)施工期机械****修理厂,项目区内不涉及机械维修保养,不产生施工机械废油。

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废、废水、废气等污染源。运营期加强河流环境管理,加强绿化工程的抚育,提高绿化功能。

****环境局宁蒗分局

2025年10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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