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工程(监理单位平行检测)(二次)进行公开选取。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业主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工程(监理单位平行检测)(二次)
3.项目概况:根据**市**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要求,建设单位须采购一家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内容:1.原材料检测数量为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5~1/10。 2.中间产品、构(部)件的检测数量为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 1/10~1/20。
二、参选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
1.参选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及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
3.参选人应提供《企业信用承诺》:参加本次选取活动前一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参选人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参加本项目选取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并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4.本项目相关单位请自行回避(施工方的检测单位为:**省****公司,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为:**融诚****公司)。
三、检测费用:
参照《**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标准的35%计取,检测费用估算为16250.5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委托检测项目及数量乘以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本合同价款含增值税税率为6%的税额,实际结算时以‘增值税税率6%对应的不含税价与实际开票的税额之和’计算支付,需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
四、选取方式:
采用公开选取,密封报价,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选人。
五、选取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 日 10 点 00 分,请于截止时间当天到场签到并递交资料。(通过评审合格的报价人少于3家(不含3家),业主单位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本次选取活动。)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漳华东路151****花园1幢1单元414室。
联系电话:0596-****929
六、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4.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以上材料、复印件,申请人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密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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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