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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静审一〔2026〕4号
****支队: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基地及消防站建设项目再次调整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基地及消防站建设项目,我局以津静审投〔2018〕676号、津静审投〔2019〕633号文件对该项目建议书予以批复。鉴于你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促使该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原则同意对该项目建议书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增加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在项目二阶段实施装备仓库、综合训练楼及三处训练设施建设,占地面积约为95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4355平方米的基础上,增加建强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基层装备和物资标准化配备、提升宣教培训和应急演练能力、提升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运行能力、提升普查数据更新及成果应用能力等五项防灾应急领域内容。
三、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4740万元,其中一阶段4205万元,二阶段5243万元,三阶段5292万元。资金来源:所需建设资金积极中央资金,剩余资金由区财政资金解决。
四、二阶段增加的防灾应急领域相关建设内容由****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以我局原批复为准。
接文后,请你单位据此抓紧完善各项审批手续。
此 复
(项目代码:****)
202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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