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静审一〔2026〕9号
区卫生健康委: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审**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加快补齐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短板,优化医疗**配置,提升区域医疗健康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市**区,主要****医院、****医院、******中心卫生院、天****中心卫生院等。其中:****医院位于**区**镇胜利大街14号;****医院位于**区**镇**红路88号;****卫生院位于**区大邱庄镇**街9号;****卫生院位于**区独流镇新开路113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医疗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医疗设备购置等内容。****医院、****医院配备相关医疗设备,****医院的诊疗能力;****中心卫生院、****卫生院部分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功能布局,完善“平急结合”转换机制,发挥枢纽和辐射带动作用,并配备相关医疗设备。
涉及改造总建筑面积4905平方米,****卫生院改造建筑面积3002平方米,****卫生院改造建筑面积1903平方米;购置医疗设备292台(套),****医院200台(套),****医院1台(套),****卫生院24台(套);****卫生院67台(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601.68万元。资金来源:所需建设资金积极申请中央资金,****医疗机构自筹解决。
五、原津静审投〔2025〕50号文件同时废止。
六、项****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七、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八、文件有效期为1年。
请据此抓紧落实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此 复
(此页无正文)
2026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