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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静审三〔2026〕43号
**汇海****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河道清淤堤坝加高工程**3个连通管出水口入运东排干防洪评价报告审批申请已收悉。****园区排水的要求,需要在区管河道运东排干东侧增加三个排水口门,**1#连通管材采用DN800PE管,****中心坐标:X=****248.458,Y=471253.838。出水口采用M10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土墙结构,翼墙长3米,顶宽0.5米,边坡1:2.5;**2#连通管材采用DN800PE管,****中心坐标:X=****377.075,Y=471920.883。出水口采用M10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土墙结构,翼墙长3米,顶宽0.5米,边坡1:2.5;**3#连通管材采用d1650钢筋混凝土Ⅱ管,****中心坐标:X=****756.597,Y=472755.77。出水口采用M10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土墙结构,翼墙长5.8米,顶宽0.5米,边坡1:2.5。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穿越区管河道运东排干的施工方案。施工方式为地下穿越和明挖两种方式。
二、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施工完成后不得缩小过水断面,不得影响河道过流速度,并对建筑物加强管理和养护。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你单位负责自行解决。
四、在工程****水务局的监督管理,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遇有河道整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按要求无条件拆改。
五、本批复只对该河段建设工程提出技术要求,涉及其他工程建设、耕地、林地、鱼塘、管线、环保、大气扬尘、控尘等事宜由你单位自行解决。
项目代码:****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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