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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6-25 |
| 名称: | 省道S278线织篢至大泉段公路改建工****园区至**县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连接线一期工程)征收土地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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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收土地权属人的合法权益,使公众了解、参与省道S278线织篢至大泉段公路改建工****园区至**县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连接线一期工程)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省道S278线织篢至大泉段公路改建工****园区至**县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连接线一期工程)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
一、征收土地项目
省道S278线织篢至大泉段公路改建工****园区至**县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连接线一期工程),用于交通运输用地用途。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项目涉及征收土地位于**县织篢镇石桥铺村芦荻垌、红花根、石井、******社,**县织篢镇长岐村白石垌、稔子坑、龙甲、******社,**县织篢镇联安村水湖氹、旱坑、牛皮坡、石头埗、******社,**县织篢镇金钩村蒲岗、金钩山、果子山、牛岗地、**头、******社,**县****经济**社,**县****经济**社,**县织篢镇谷围村大地、******社,拟征收集体土地43.3598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征收土地目的
省道S278线织篢至大泉段公路改建工****园区至**县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连接线一期工程)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项目,确需征收农民集体土地。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征收土地有关情况征求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一)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二)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三)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四)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方式及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在本次征****村委公告栏张贴公告。公众如对本次征收土地项目实施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信息以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实名向我局或评估单位进行反馈。组织评估单位:****,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662-****006,邮箱:****@163.com,地址:**县情侣路1号;评估单位:******公司,联系人:邹丽仙,电话:138****2627,地址:**市**区汇晶西一街1号815-818室,邮编:510800。
附件:省道S278线织篢至大泉段公路改建工****园区至**县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连接线一期工程)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