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2024年****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83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6-24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阿****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4年****建设项目位于**市西南侧约5km,****填埋场以西约1.1km。****填埋场中心坐标为E88°03'52.573",N47°48'29.613";****填埋场中心坐标为E88°03'53.037",N47°48'36.773";****填埋场中心坐标为E88°04'18.1427",N47°48'06.7851”;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填埋场总库容量250万m3,垃圾填埋场分为南北两区,****填埋场****填埋场,其中****填埋场(有效库容150万m3,处置规模303t/d,服务年限15年)、****填埋场(有效库容30万m3,处置规模 281t/d,服务年限6.5年);****填埋场(有效库容70万m3,处置规模490t/d,服务年限8.5年)。项目配套建****处理站(35m3/d)1座、****处理站2座,其中北区1座处理能力为5m3/d,南区1座处理能力为15m3/d。****处理站调节池(1300m3)、生活垃圾渗滤液**池1座(100m3);北区建筑垃圾渗滤液调节池1座(400m3)、北区建筑垃圾渗滤液**池1座(100m3);南区建筑垃圾渗滤液调节池1座(1100m3)、南区建筑垃圾渗滤液**池1座(100m3);化粪池2座(每座有效容积25m3),填埋气导排燃烧系统、防渗工程、截洪沟、封场工程、应急设施及管理用房(含有下载办公楼、变电所、停车场、传达室、机修间、消防泵房、办公楼设化粪池)等公辅、环保设施,服务范围为**市。
项目红线面积278640m2,库区占地面积约234633m2,****填埋场用地面积40722m2、****填埋场用地面积98639m2、****填埋场用地面积95272m2。总投资22500万元,环保投资1398.7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22%。
二、根据**蓝境****公司编制的《2024年****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阿****委员会《关于2024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阿市发改投资〔2025〕8号)和《关于对2024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阿市发改投资〔2025〕232号)内容和建设内容,本项目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工程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须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占用天然牧草地,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减少地表植被破坏,对开挖、填筑区域及时边坡防护、覆土绿化,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降低区域水土流失风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临时设施,恢复场地生态。场区设置环场绿化带,绿化面积为7500m2,****填埋场绿化面积4500m2,南区填埋场绿化面积3000m2,以缓坡草地+灌木形成立体绿化景观层次。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施工扬尘 “六个百分百” 管控要求,施工场地设置连续硬质围挡,土石方、建材分区堆放并全覆盖,场内道路及作业面定时洒水抑尘;施工、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出场前冲洗车轮,严禁带泥上路。施工机械、车辆选用低排放设备,尾气达标排放,施工期间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活垃圾填埋区严格执行分区、分层、逐日覆盖制度,配套填埋气导排系统及火炬燃烧装置,填埋气体收集燃烧后排放,场内甲烷浓度须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处理站采取密闭收集+碱洗塔除臭工艺,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填埋作业区、进场道路常态化洒水降尘,建筑垃圾装卸、摊铺、压实作业采取喷淋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全密闭,场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实行施工区域雨污分流,设置临时沉淀池、环保厕所。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拉****处理厂处置。严禁施工废水、弃土、建筑垃圾进入周边季节性冲沟,严防地表及地下水污染。运营期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度,完善截洪沟、导流系统,杜绝雨水混入渗滤液。****填埋场拟建2****处理站,北区规模为5m3/d,南区规模为15m3/d,均采用“混凝沉淀池+流砂过滤器”处理后暂存于**池,拉运****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35m3/d,采用“预处理(调节池-袋式过滤器)+生物处理(AOAO生物脱氮系统和UF超滤膜系统)+深度处理(NF纳滤-RO反渗透)+紫外线消毒”工艺,渗滤液出水水质分别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全部回用于场区洒水、绿化,严禁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按规范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填埋场采用HDPE 膜+GCL复合防渗结构,****填埋场采用HDPE单衬里防渗结构,库区、****处理站、调节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防渗系数须达标建设,施工完成后开展防渗完整性检测,杜绝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隔声设施,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加强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弃土分类收集,优先用于项目回填及场区覆土;施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做到日产日清。沉淀池泥沙、渗滤液污泥等一般固废分区堆放,按规范回填至对应填埋区。建筑垃圾填埋须执行《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生活垃圾填埋须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废机油、废滤膜、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标准化暂存间,建立管理台账、依法合规转移,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混埋、随意丢弃。进场垃圾严格执行准入标准,严禁危险废物、不符合要求的餐厨垃圾、液态废物入场填埋。
(六)封场期环境保护措施。填埋作业达到设计封场高程后,将严格开展终期覆盖封场工作。严格遵循《****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及《报告书》中相关要求,构筑封场覆盖系统,做好堆体整形与安全处理、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恶臭、固废污染防治及土壤与地下水保护措施。封场后严格按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要求开展地下水监测。生态环境恢复以“植被恢复为主、景观协调为辅”,采取覆盖层植被恢复、边坡生态防护、周边生态修复、生态监测与调整等措施,实现封场区域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与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洒水;严防废机油泄漏、环保设施故障等突发环境事件,若发生异常,立即停产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环保措施落实,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消防、应急物资。
四、本项目建成后,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严格按证排污。
五、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