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配送中心分拣、送货驾驶等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2026-2029****配送中心分拣、送货驾驶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23.50万元(人民币)
1、项目名称:****2026-2029****配送中心分拣、送货驾驶等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2026-2029****配送中心分拣、送货驾驶等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26-2029****配送中心分拣、送货驾驶等服务项目,主要****配送中心分拣、送货驾驶等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6-2029****配送中心分拣、送货驾驶等服务项目。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6年 6月24日
2、评标地点:中招联合****运营中心、中招联****运营中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0644.00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8550.00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3776.00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内网》上发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上检索参与的项目,点击“主控台”→“投标”阶段→“质疑或异议”→“新增质疑异议”选择异议类型并提出。
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异议。超出法定异议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异议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市归德南路215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0-****6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航**路与经开第二十大街交叉口中兴新业港三期25幢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1296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部门:********办公室
电话:0370-****593
日 期: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