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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5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魏武大道南段西侧丰和**侧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2628.2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亚敏 |
| 联系人 | 李明军 | 联系电话 | 135****8127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厂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1、酸雾废气经两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固化炉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后,固化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工业炉窑增加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4、将喷塑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 滤筒除尘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酸雾废气采取两级酸雾吸收塔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 有环保措施: 固化炉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 有环保措施: 工业炉窑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 有环保措施: 喷塑废气采取旋风除尘 滤筒除尘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酸雾吸收塔喷淋废水采取循环使用措施后通过循环使用排放至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及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2对固定设备安装过程中采用了减振基础;3合理安排设备布局,充分利用建筑隔声等。 | ||
| 承诺:**** 张亚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亚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