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7221794 | 建设单位法人:周建川 |
| 唐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区永商镇**10路888号 |
| **区松川金属****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03.849167 纬度: 30.357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11 |
| 成环审(评)〔20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7221794003V |
| 2026-02-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8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722179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望****公司 |
| ****0132MA6CRLHF4F | 验收监测单位:**中望****公司 |
| ****0132MA6CRLHF4F | 竣工时间:2026-02-01 |
| 2026-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20 |
| 2026-05-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60525PHMb3 |
| 一、项目位于**市**区永商镇**10路888号,备案号为川投资备【****】FGQB-0141号,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租赁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布设主厂房(切割件、折弯件厂房)、副厂房(组焊件厂房);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仓储工程、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市**区永商镇**10路888号。项目占地面积99956.8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验收主要内容为对租赁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布设主厂房(切割件、折弯件厂房)、副厂房(组焊件厂房),形成年产激光切割件300000米、折弯件5000吨及组焊件3000吨的生产规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激光切割件300000米、折弯件5000吨及组焊件3000吨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主要内容为对租赁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布设主厂房(切割件、折弯件厂房)、副厂房(组焊件厂房),形成年产激光切割件300000米、折弯件5000吨及组焊件3000吨的生产规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项目,通过外购钢板等原辅料,先采用切割机对钢板进行切割,再用折弯机和卷圆机使钢板弯制成型,随后使用铣边机、钻床和锯床进行机加工,然后使用二氧化碳保护焊等对加工后的钢板进行组装,最后通过打、喷砂、抛丸、喷漆等工序得到相应产品。本项目不涉及酸洗、磷化、电镀等工艺。 本项目包括一条钢结构生产线和一条制管生产线,钢结构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非管状构件,制管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管状构件,两条生产线流程基本一致,均包括切割下料、弯折、焊接、打磨等工序,均可生产切割件、折弯件及组焊件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项目,通过外购钢板等原辅料,先采用切割机对钢板进行切割,再用折弯机和卷圆机使钢板弯制成型,随后使用铣边机、钻床和锯床进行机加工,然后使用二氧化碳保护焊等对加工后的钢板进行组装,最后通过打、喷砂、抛丸、喷漆等工序得到相应产品。本项目不涉及酸洗、磷化、电镀等工艺。 本项目包括一条钢结构生产线和一条制管生产线,钢结构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非管状构件,制管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管状构件,两条生产线流程基本一致,均包括切割下料、弯折、焊接、打磨等工序,均可生产切割件、折弯件及组焊件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烟(粉)尘 焊接、打磨工序于主厂房进行,固定小件焊接工位(同工位进行打磨),焊接、打磨产生的烟(粉)尘经工位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至3套布袋除尘器(TA007、TA008、TA009)处理达标后,尾气由3根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高度分别为23m、20m、20m)排放。大件焊接产生的烟尘经2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TA011、TA012)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主厂房激光切割粉尘经切割平台配套的侧吸风装置引至自带的布袋除尘器(6套,TA001~TA006)处理后,尾气由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火焰切割机、数控直条切割机产生的切割粉尘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至3套布袋除尘器(TA007.TA008、TA009)处理达标后,尾气由DA001、DA002、DA003排气简排放。副厂房切割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TA010)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喷砂房为密闭房间并配套抽风设施,产生的喷砂粉尘经喷砂房配套设置的布袋除尘器(1套,TA013)处理达标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抛丸工序在抛丸机内部的密闭抛丸清理室内进行,产生的抛丸粉尘经密闭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1套,TA014)处理达标后,尾气由DA004排气筒排放。 上述烟(粉)尘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要求。 2.喷漆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 调漆房、喷漆房(内设喷枪清洗、晾干工序)、危废暂存间均为密闭房间并配套抽风设施。喷漆废气先经“干式过滤”工艺去除漆雾后,与调漆、喷枪清洗、晾干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经各密闭房间整体抽风收集至1套“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尾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天然气燃烧废气:热处理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燃烧烟气达《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中相应限值要求后,由1根21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同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有关防护距离及防控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保护对象。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 实际建设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砂粉尘、抛丸粉尘、调漆、喷漆、晾干及洗枪废气、催化燃烧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食堂油烟。 切割粉尘:主厂房一至四车间切割工序在固定工位进行,设置10个切割工位,6台激光切割机均自带除尘系统,激光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装除尘器(共6套,TA001~TA006)处理后经管道引至DA001、DA002排气简排放;其余4台切割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万向集气罩(集气罩尺寸为0.4m×0.3m),切割粉尘经引风机引入主排气管道,经TA007、TA008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DA001、DA002排气简排放,排气简高度分别为23m、20m。副厂房切割粉尘(火焰/直条切割粉尘)经TA010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等离子切割在水下进行。 焊接烟尘:设置30个固定焊接工位和5个移动焊接工位。每个固定焊接工位上方设置1个万向集气罩(集气罩尺寸为0.6m×0.4m),固定工位焊接烟尘经引风机引入主排气管道,经TA007、TA008、TA009布装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DA001、DA002、DA003排气简排放,排气简高度分别为23m、20m、20m;主厂房、副厂房移动工位焊接烟尘分别经TA011、TA012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打磨粉尘:焊缝打磨在焊接工位处进行,打磨粉尘与固定工位焊接烟尘共用TA007~A009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DA001、DA002、DA003排气简排放。 喷砂粉尘:喷砂房密闭,喷砂粉尘经喷砂房自带的TA01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3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TA001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喷砂粉尘共用一根23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调漆、喷漆、晾干及洗枪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负压空间内进行,晾干及洗枪在喷漆房内进行,各工段房间内均设置引风机,各工段有机废气经引出后统一送至厂区设置的1套“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15)处理后,通过一根23m高排气简(DA005)排放。 催化燃烧废气:经DA005排气筒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间为密闭负压空间,房间内设置引风机,有机废气经引出后统一送至厂区设置的“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15)处理后,通过一根23m高排气简(DA005)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食堂废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废水COD产生量为1.958t/a;氨氮产生量为0.2546t/a;总磷产生量为0.0216t/a。在厨房设1个隔油池,再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内预处理池(50m3)处理,****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夜间不生产;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区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 (四)固废治理设施 预处理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离子切割水床沉渣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厂区北侧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场(面积约50m2),****回收站。 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或者离心等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公司,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喷枪清洗废液、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沸石转轮、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及其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含油金属屑、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定期交由**兴蓉****公司进行处理。 |
| 因组焊件产品生产过程无需进行热处理工序,项目实际未建设热处理炉,DA006排气筒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报告书预测项目实施后,全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挥发性有机物2.374吨/年、氮氧化物0.206吨/年、颗粒物4.912吨/年、二氧化硫0.006吨/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排口)为:化学需氧量6.12吨/年、氨氮0.4284吨/年总磷0.0612吨/年。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需在排污许可证核发时予以确认。 五、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项目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合理设置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项目监测计划对各项指标进行监控管理,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做好验收工作。 七、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八、****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执法总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实际总量小于批复总量;废水污染物氨氮、化学需氧量实际总量小于批复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224 | 0 | 0 | 0 | 0.122 | 0.122 | |
| 0 | 1.958 | 0 | 0 | 1 | 1.958 | 0.958 | |
| 0 | 0.2546 | 0 | 0 | 0 | 0.255 | 0.255 | |
| 0 | 0.0216 | 0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3261 | 0 | 0 | 0 | 3261 | 326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8688 | 0 | 0 | 0 | 0.869 | 0.869 | / |
| 1 | 废水排放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预处理池 | pH值、CODcr、SS、BOD5、NH3-N结果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焊烟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 低浓度颗粒物小时值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
| 2 | 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焊烟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 低浓度颗粒物小时值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
| 3 | 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焊烟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 低浓度颗粒物小时值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
| 4 | DA00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 | 低浓度颗粒物小时值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
| 5 | DA00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 |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符合标准要求 | |
| 6 | 食堂油烟排气筒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 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 | 食堂油烟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 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1)选购低噪声新型设备,从源强上控制设备噪声的产生; (2)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区域; (3)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日常检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 (4)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利用厂房隔声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 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标准要求 |
| 1 | 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 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处理,项目危废交由**兴蓉****公司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