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前郭牧原饲料厂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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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38-****308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 ****前郭牧原饲料厂生物质锅炉项目 | **省**市前郭县**图嘎镇 | **** | **省****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前郭县**图嘎镇,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东侧30米为液化气站,北侧为道路,南侧和西侧为退化的盐碱草地;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距离940米的东巴日嘎斯村。该项目在原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本次改、扩建新增建筑面积292.8m2。主要建设内容为:**锅炉房1栋,新增1台8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为企业生产和生活提供热源,现有6t/h天然气锅炉作为备用)及配套附属设施,生物质蒸汽锅炉年燃生物质成型燃料6929t。该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00%。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取设置排水沟等措施,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和污水漫流;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降尘及浇渣,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生物质锅炉渣及除尘灰集中收集用作农肥综合利用;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组件、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布袋由厂家回收。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采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及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七)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房等相关区域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地面做硬化处理,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