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项目名称 |
****园区领袖经典284套房产第二次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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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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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批准单位:****园区国有资本****公司 批准时间:2026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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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定(2025年7月28日); **恒泰****公司会议纪要(2025年7月28日); ****集团****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年9月16日); ****园区国有资本****公司苏园投控投复(2026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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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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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至披露公告之日起12个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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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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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概况 |
标****工业园区胜浦路258号中新﹒领袖经典33幢、34幢、35幢、40幢。 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包含4套商铺和280套公寓,权利人为****,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建筑面积共计14527.12㎡,土地面积共计2436.5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2048年7月20日止。4套商铺位于领袖经典40幢101室、102室、105室、201室,建筑面积共计773.68㎡,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599.86㎡,用途为商务金融和其他商服/配套商业;280套公寓位于领袖经典33幢、34幢、35幢(详见附表),建筑面积共计13753.44㎡,土地面积共计1836.66㎡,用途为商务金融和其他商服/办公。 本次转让标的无权属纠纷,无抵押、无担保。标的资产已整体租赁,承租方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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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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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盛评报字(2025)第0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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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园区国有资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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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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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4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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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二、本次资产转让为整体转让,且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9****9852,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看房时间。 四、本次标的资产为带租约出售,受让方自每套房源的权属变更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概括承继转让方在原《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项下作为出租方就该套房源享有的全部权利和承担的全部义务,租赁合同的合同主体自该日起变更为受让方与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内容继续有效,受让方应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出租方义务、行使出租方权利。 五、受让方承诺在受让本合同标的资产后,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不得再次转让标的资产。 六、受让方必须按约支付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变更登记等手续,转让标的成交后过户至受让方,不接受受让方指定过户对象。 七、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八、上述资产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缴纳至2028年6月30日; 九、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十、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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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71800.00 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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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禁止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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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
一、保证金金额:3000万元。 二、交纳期限:资格审核完成后3****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房款,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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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股东决定; 2、**恒泰****公司会议纪要〔2025〕89号; 3、****集团****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28号; 4、****园区国有资本****公司苏园投控投复〔2026〕4号; 5、《****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园区胜浦路258号领袖经典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盛评报字(2025)第0151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标的资产国有土地使用证; 8、标的资产房屋所有权证; 9、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模版; 10、其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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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标准按照《****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本项目接受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1)选择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转让价款支付到****监管账户。后续****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2)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首付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市**区邓尉路105****科技馆605办公室。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最终以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内容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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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贺经理、李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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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512-****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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