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队新营房警营文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108
最高限价(元):96108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大队新营房警营文化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96108
主要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选取以下方式任意一种):
①现场获取: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资料送至**市越****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公司)现场获取。
②邮寄获取: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资料邮寄至**市越****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公司);收件人:叶梦雯;联系电话:0575-****6697。
③邮箱获取: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接收。
4.磋商文件的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磋商文件电子文件。
5.潜在供应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视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对质疑事项不予处理(对特定资格要求提出的质疑事项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8日14:3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下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标书代写
(1)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14:3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响应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市越****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公司),联系人:叶梦雯,电话:159****9514。标书代写
(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8日14:3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至**市越****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供应商代表将响应文件送交后应即交即走,不需参加后续开标会。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7月8日14:30时。
地点:**市越****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越****路1号
项目联系人:贺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0575-****9822
质疑联系人:朱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184****8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越****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
项目联系人:叶梦雯
项目联系方式:0575-****6697
质疑联系人:阮建宏
质疑联系方式:0575-****6881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