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土地及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汉口北大道以北土地5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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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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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武****经济开发区刘店村土****经济开发区刘店村汉口北大道以北土地5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出租底价:94100元/年
租赁面积:4407.11㎡
披露开始
2026-06-25
租赁期限5年
所在地区**省**市**区
受托机构 交易机构
******公司汤颖莹021-****0517
项目负责人汤佳锋021-****7272-385、166****2306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标的资产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招租公告,并对招租公告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交易不对意向承租方设置限制竞争的歧视性条件,我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5)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招租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交易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凭证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联交所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方或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招租不动产概况
招租不动产名称 **省武****经济开发区刘店村 权利人名称 ********公司 权证类型 使用权 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权证面积(㎡) 1327.11 权证地址 ****开发区刘店村 实际地址 ****开发区刘店村 招租不动产名称 **省武****经济开发区刘店村汉口北大道以北 权利人名称 **** 权证编号 鄂(2020)**市**不动产权第****830号 权证类型 产权 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权证面积(㎡) 3080 权证地址 ****开发区刘店村汉口北大道以北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受委托进行招租活动 否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5年 出租底价 94100元/年 租赁面积(㎡) 4407.11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免租期 无 租赁用途 仓储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 租赁用途说明 生产设备安装、生产物**转仓储、公共停车场等符合土地用途的生产经营 非污染、非高危经营活动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是 装修改造说明 承租方书面申请并报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承租方方可装修改造,费用自行承担,不允许加建、改建 是否可转租 否 物业管理费 无物业管理费 水电气热等费用 承租方直接支付 是否支付押金 是,具体为:23525元(即3个月租金),需在支付首次租金时一并支付 出租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420********053000989 租金支付要求 按季度 事项说明 本租赁房屋系按间或按栋对外招租,不按权证面积计算。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可能经测量机构测量存在差异,但不影响本次招租租金的价格。 抵押情况 不存在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房屋状态 本标的房屋状态为空置。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屋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屋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出租房屋的租赁公告,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联交所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在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下,于挂牌公告期间完成以下事项:(1)向联交所递交承租申请;(2)在挂牌公告截止日前向联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保证金设定)。意向承租方完成上述事项即视为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方的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3、承租方需在完成报价/竞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4、本次招租土地不包括所租土地上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以下简称”现有建筑”),招租土地的新增地上建筑物或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 5、承租在签订地租赁合同的同时须与出租另签订租赁相关的EHS管理文件。 6、承租方不得在该土地从事非法活动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行为,不对周边企业、单位和居民形成干扰(如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不得在该土地上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存储等违法违规行为。遵守国家和地方土地管理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负责做好场地与其它地块间的物理隔离。 7、意向承租应在报名前对租赁的地进现场踏勘和检测,以保证承租对租赁地概况包括地块地形、地标、土地实际面积及设施配套情况等所有状况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后进报价。一旦报名即视为同意以土地现状进行租赁,对土地无异议。意向承租如需在本项公期内对租赁的地进实地踏勘,应提前预约联系。 8、.承租方不得利用该宗土地建设永久性构、建筑物。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9、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承租方须及时、完整地向出租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10、承租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不得对出租方原有构建筑物进行结构性或本质性改动。 11、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承租方须按照本项目公告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及押金;(2)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政府批准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3)同意因生产经营而产生的税费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4)租赁期限内,标的资产内涉及的水、电、暖等设备由承租方自行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5)租赁期限内,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政府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装修改造,费用自行承担;(6)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并同意以现状进行租赁;(7)租赁期内,承租方禁止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转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承包经营、股权转让、内部招商等任何方式变相转租;(8)承租方必须确保标的资产的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从****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业,承担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环保卫生事件的安全责任,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水、电、火、气、液等事故的,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或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承租方应积极****政府职能部门对标的资产进行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9)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意在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10)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承担水、电、网、燃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11)承租方将该房屋作为注册地址的,应于离开后 30日内将注册地进行变更登记。承租方知晓若承租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署续租合同,期限和租金由双方另行商定。(12****政府规划征收土地,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土地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偿款归承租方所有。 意向承租方范围 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租流程 1. 本项目公告时间:2026.****.25-2026.****.02
2. 交易流程
2.1 参与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至本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我要报名”,填写“意向承租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同时,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项目挂牌期满前交纳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
2.2 参与交易
2.2.1 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承租方应****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承租价格。
2.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无优先权)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需详细了解并确认竞价方案的内容。
2.3完成交易
报价/竞价完成后,联交所向交易各方发送结果通知,并在收取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证明。租赁双方应及时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证明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其他说明 本项目****交易所《**市国资国企不动产租赁业务操作细则》文件执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出租方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承租方无需支付交易费用 保证金事项 1.交纳金额:7000元
2.交纳时间: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银行账户,实际以联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3.交纳方式:线上缴纳 ****银行及账号
4.退还方式:(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的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全额返还;(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完成后及时全额返还;(3)如出租方未确认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被确认资格后的1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为保护租赁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经联交所确认,且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即获得交易资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联交所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则,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联交所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竞价期内,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6)其他依据联交所有关保证金的规则有权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招租条件
承租方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其他说明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5个工作日 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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