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中心(云)药房系统、****中心系统的市场调研公告
二、调研内容:**市****中心(云)药房系统、****中心系统的市场调研公告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项目要求:
关于**省****中心(云)药房系统需求:
1. 建立信息系统
1.1建立中心(云)药房统一运行管理的信息系统。
1.2 运用信息系统对成员单位药品开展全流程管理(包括用药目录、药品采购及结算、库存管理、药品调拨、药品调剂、药品使用等)。
1.3 采取无人机或第三方物流等方式,全流程运用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进行药品配送管理。(对药品在流通、存储、使用等各环节中的位置进行精确追踪和管理;确保药品在供应链中的安全、有效和可控,防止药品流失、滥用和过期等问题。)
2. 药品信息公开
2.1 所有成员单位配备药品信息查询渠道(官网、电子触摸屏、公示栏等)。
2.2 建立定期更新药品信息制度,中心(云)药房统一定期更新院内药品信息。
3. 药品信息查询
3.1 开发药品信息查询终端APP并设置留言功能。
3.2 为群众提供药品信息自助查询服务。
4. 缺药登记服务
4.1 建立面向成员单位的患者用药诉求登记制度,成员单 位向患者提供用药诉求的相关渠道。(2 分)
4.2 对于不在医共体用药目录内的药品,根据患者病情需 要及时组织评估审核;对于符合用药要求的,按照临时采购 程序登记至登记机构。
5. 药品代(煎)代送服务
5.1牵头单位或开通远程医疗服务的成员单位建立为群众代(煎)代送药服务制度并有执行记录
6. 统一组织采购结算
6.1牵头医院统一发送采购订单、统一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协议、统一与配送企业结算。
6.2 中心药房对各成员单位的药品采购配送进行协调、监督,保障成员单位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完整性。
7. 统一供应配送监测
7.1 中心(云)药房督促供货企业按照采购订单及时送至每个成员单位 (中心药房可查看物流情况)
7.2 中心(云)药房每半年汇总分析一次药品订单配送完成情况,对未按协议配送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系统增加药品订单配送完成情况统计表和采购订单配送金额占比统计表,增加对于配送不到位的供货商预警提示功能,并显示累计次数。)
8. 统一库存警戒监测
8.1 医共体每个成员单位的常用药品、季节性疾病药品、急 (抢)救药品储备量分别不少于 1个月常规用量。 (对于药品短缺提示预警和统计,可自定义预警数量)
9. 药品供需对接
9.1中心(云)药房按照年度、季度定期监测成员单位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为配送企业预知备货提供及时准确信息
10. 药品储备共享
10.1 建立药品储备、调拨、轮换机制,实现“统一储备”的“蓄水池”功能。
10.2 鼓励建设“共享”中药房。
11. 近效期药品处置
11.1 中心(云)药房指导成员单位定期存货盘点,开展近效期药品在成员单位间调拨使用。 (建立近效期药品管理系统和盘存管理系统,对于近效期药品设置预警提示和统计,便于开展近效期药品在成员单位间调拨使用。)
12. 药品监测和 统计分析
12.1 中心(云)药房统一开展药品配备使用监测数据分析, 形成年度分析报告
12.2 中心(云)药房统一开展成员单位药品短缺监测预警
12.3 中心(云)药房统一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监测分析
(采购医共体用药目录外的药品时间、数量、金额、次数;成员单位按合约如期配送率;药品短缺数量和时长表;药品短缺数量和时长、应对解决率;近效期药品数量、调配次数;药品过期发生率;统计药品采购数据,生成可视化报表,不良反应上报药品品种、数量、类型、比例统计表。)
13.其他
13.1****分中心下辖成员单位模式
关于**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中心系统需求:
1.建立信息系统并实际运行
1.1 建立贯通成员单位的集中审方信息系统。
1.2 信息系统应具备线上处方前置审核和处方点评、用药数据的收集与统计分析、药品知识库信息查询检索服务等功能。
1.3 处方审核信息系统(平台)接口实现标准化,****医疗机构接入。
1.4 医共体成员单位全部接入信息系统并实际运行。
2. 居民连续用药监测服务
2.1 提供居民查询个人县域内就诊处方用药信息。
2.2 具备监测居民连续用药的相关信息系统,或具备可收集居民连续用药信息的相关途径。
3. 建立药品基础知识库
3.1 建立合法、规范、适宜的处方审核基础知识库。
3.2 及时更新知识库,及时剔除过时信息和资料。
3.3 知识库嵌入医共体成员单位医师、药师工作站。
4. 协同制定审方规则
4.1 制定医共体内统一审方规则,至少包括合法性、格式 与规范性、适宜性、中药专项等审核维度。
4.2 结合用药目录变化、处方点评等情况,系统支持动态调整审方规则及自定义规则。
4.3 根据实际对处方进行分级评定,设置处方警示级别。
5. 处方联动审核
5.1 建立顺畅的处方审核流程
5.2 成员单位开展“系统+ 药师”双重审方,实现全部处方的前置审核。
6. 集中处方点评:系统支持能开展常规处方点评、专项处方点评、处方抽查点评。
6.1 开展成员单位用药衔接对比
6.1.1 汇聚成员单位药品目录信息
6.1.2 ****中心完成成员单位对比分析用药差异,优化基层用药结构,促进上下用药衔接。
6.2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
6.2.1 系统能以医共体为单位,集中统一报送药品使用监测数据。
6.2.2 以医共体为单位,开展药品配备使用监测数据分析(基本药物、集采、医保、谈判、抗菌、抗肿瘤、重点监测药品),形成年度分析报告。
6.2.3 以医共体为单位,监测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情况,形成监测报告。
6.2.4 以医共体为单位,监测分析处方流转情况
7.创新工作
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先进技术,通过“互联网+医院”或通过成员单位 HIS系统对接等,开展:
7.1 药品使用监测
7.2 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优化成员单位药品配备使用结构
7.3 规范电子化药历书写
7.4 建立使用合理用药评估模型,有效调控药品使用强度(如抗菌药物等)
7.5 提供互联网+ 药学服务(慢病)
7.6 提供居家药学服务(慢病)
7.7 提供(互联网)药学门诊服务
7.8 基层开具处方、中心药房调配药品,实现基层供药与用药协同
7.9 开展医共体内处方自由流动,送药到家等服务
7.10 其他创新性便民药学服务,成效显著,有具体材料和实证数据支持
8.其他
8.1 支持西药、中成药由A中心审核,中草药由B中心审核,及其他自定义模式。
乙方提供的维保服务需求如下: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均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及其实施与维保服务工程师均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本合同所界定的服务是指乙方在上述维护期限内提供给甲方的软件应用的支持和培训服务,包括软件支持、用户培训、故障维护等,具体说明如下:
(1)服务范围:本合同所界定的服务范围,指在与甲方签署的原合同功能范围内,进行系统功能完善与应用维护。
(2)远程电话支持:电话/远程支持或软件技术问题解决与分发。
(3)故障维护:乙方配合甲方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于网络、服务器、计算机、操作系统等原因所产生的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在完成故障处理后出具产品维护报告,包含问题的原因、解决办法及建议。
(4)软件正确性维护:软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软件错误以及软件漏洞,乙方负责及时改进,同时向甲方提供软件维护说明及漏洞整改情况报告。
(5)政策性功能改进维护:乙方需完成甲方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的功能性需求改进。系统中的统计质控指标要随政策变更及时更新。国家、省、市部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功能要求应及时加,并在上级行政部门要求时限内完成。
(6)完成审计、巡查、医保等各类检查工作所需的数据提取。
(7)用户培训:乙方负责软件更改后造成软件操作变化的使用培训,培训对象为甲方的软件系统使用用户、信息系统管理用户。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新功能使用说明。
(8)定时巡检:经甲方许可,乙方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现场/远程巡检,对甲方应用软件的软硬件环境进行检查,发现系统稳定运行的隐患因素并及时排除。乙方向甲方出具系统巡检报告,内容包含巡检范围、结果及巡检建议。
(9)需求的更新:甲方在实际工作中产生的需要系统更新的版本内的相关功能、与第三方软件相关接口整改,乙方应配合做好功能整改与更新。版本外/超出功能范围的功能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共同签署附加实施合同,依据技术服务工作量免费或收取部分费用。提供接口持续改进服务。
(10)必要时重**装各类服务器端软件,并提供数据迁移服务。在发生灾难性事故时,配合甲方做好系统重建与数据恢复工作,尽最大限度减少业务停机时间。
(11)客户回应承诺:在维护期内,如软件系统故障,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予以响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若需要工程师前往现场,除约定到达时间外,要求在4小时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所涉及费用均包含在年度维保服务内。工程师在到达现场后,经现场调查后,除约定时间外,要求6小时内排除故障。如甲方因需求修改要求工程师现场维护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给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时间表,经甲方批准后,遵照方案、时间表及本合同约定执行。
(12)文档管理:提供和完善相关服务工作文档(软件更新的内容说明和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说明)。
五、提交的市场调研文件:
1.报名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报名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的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盖有公司公章的报价单 (此报价涵盖所有的接口费用,且本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注:1.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件于2026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qq.com。
2.本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8-****1270
官网地址: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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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