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新区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一期)(EPC)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名称 | **湖新区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一期)(EPC)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湖新区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一期)(EPC),项****服务中心、风韵荷都A区综合服务楼、京杭佳苑E区服务楼、M15共享社区(航运路)、M15共享社区(渔皇路)以****大学科技园的A栋、B栋、C栋和D栋、济东数字产业园。1.建设规模13504.658KWp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规划并建设****6055.40W****电站。3.本项目规划2889个新能源停车位,建设401个充电桩(含775支充电枪),其中包括360个高性能直流快充桩(120kW,双枪配置)、2个高性能直流快充桩(480kW,8枪配置)、39个交流慢充桩(7kW,单枪配置),满足不同用户的充电需求。配套建设雨棚、太阳能光伏板等辅助设施。4.配建变压器、电力电缆等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车位智能识别与管理系统、场站视频监控与智能交互平台等智能化管理系统。 | ||
| 项目地点 | **省****湖新区 | ||
| 代理机构 | **** |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 工程施工总承包 ,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8、资格审 查方式:资格预审。 | ||
| 资格预审方法 |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R,当通过详细审 查的申请人为50家及以上时,R值取20;当通过详细审 查的申请人为30家及以上不足50家的,R值取15;当通过详细审 查的申请人为11家及以上不足30家的,R值取11;当通过详细审 查的申请人不足11家的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 ||
| 资格预审不通过的申请人 | 不通过的申请人 | 预审结论 | 原因 |
| 紫创光科绿能****公司 | 不通过 |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不在有效期内。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2026年06月30日 | ||
| 监督电话 | 0537-****2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