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食堂原辅料采购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公平竞争,提高采购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堂原辅料供应商,建立竞价采购供应商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货品类
| 序号 |
品类 |
序号 |
品类 |
| 1 |
面粉类 |
7 |
禽蛋类 |
| 2 |
食用油类 |
8 |
豆制品类 |
| 3 |
鲜猪肉类 |
9 |
淡水水产类 |
| 4 |
鲜鸡肉类 |
10 |
干调类 |
| 5 |
鲜羊肉类 |
11 |
水果类 |
| 6 |
蔬菜类 |
12 |
冻品类 |
二、资格要求
申请入库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
(二)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行业资质:
1.食品生产型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2.食品经营型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
4.豆制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或监管部门备案的小作坊登记证;
5.种植养殖企业:****基地权属证明或土地承包合同,具备相应的产出能力和质量管控措施。
(四)代理销售要求:代理销售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品牌方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授权范围须覆盖本次征集的供货品类。
(五)人员健康:从业人员须持有真实有效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六)履约能力:具备与所报品类相适应的仓储、运输条件及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6日至7月8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中心后勤楼509办公室(地址:**省**市汇龙镇世纪大道1288号)。
(三)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13-****1275(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无需装订,按《供应商入库资质文本接收清单》(附件3)所列序号顺序排列即可。供应商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供应商入库报名表》(附件1);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无需提交);
3.《供应商入库资质文本接收清单》(附件3)及对应的材料。
四、入库流程
(一)评审方式
****小组,依据《供应商入库评审细则及评分表》(附件4)对报名供应商进行书面审查及实地考察。综合评审得分达到60分(含)以上,且未触发任何一票否决项的供应商,视为评审合格。
(二)入库公示
评审合****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3个自然日。
(三)履约保证金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心将通知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该保证金不因入库品类数量增减而变动。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的,视为放弃入库资格。供应商退出供应商库时,履约保证金按以下方式处理:
1.入库期内未发生扣罚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无息全额退还。
2.入库期内已发生扣罚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扣除已扣罚金额后,余额无息退还。
(四)协议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中心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入库协议》(附件5)。
五、动态管理
中心对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动态准入
为广纳优质供应商入库,持续提升食材采购质效,供应商库实行动态准入机制。未参与本次征集、本次征集后新成立的、本次征集中被一票否决后完成整改的供应商,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可随时提交申请,申请要求及入库后的考核管理参照本公告及所有附件执行。供应商通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入库协议后,纳入供应商库。
(二)履约考核与资格管理
中心依据《履约考核与资格管理办法》(附件8)对库内供应商进行考核与管理。履约考核实行评分制,供应商可通过良好表现获得加分,也可因违约行为被扣分。资格管理包括扣罚履约保证金、暂停竞价资格、终止入库资格等措施。
六、附件清单
本次征集公告包含以下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报名阶段附件(入库前使用)
附件1:《供应商入库报名表》
附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供应商入库资质文本接收清单》
附件4:《供应商入库评审细则及评分表》
附件5:《供应商入库协议(模板)》
(二)执行阶段附件(入库后使用)
附件6:《月度竞价与供货结算细则》
附件7:《食材质量与称重验收标准》
附件8:《履约考核与资格管理办法》
七、特别声明
(一)入库仅为供应商取得参与月度竞价的资格,不代表获得任何供货份额或采购量承诺。中心不保证库内供应商必然获得供货机会,实际供货须通过月度竞价确定。
(二)本供应****中心食堂原辅料日常竞价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入库不限制供应商参与依法须公开招标的项目。
(三)本公告及所有附件内容,中心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通****中心食堂原辅料竞价采购群(本公告及所有附件中简称“采购群”)向所有供应商告知调整内容。
****中心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终止供应商库的运行。供应商库终止后,库内所有供应商的入库资格同时终止,中心按本公告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结清已供货未结算的货款,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