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珠海市华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次公示)

审批
广东-珠海-金湾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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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次公示)
2026-06-25 15:2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皮华平
联系电话:188****0728

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位于**市**区南水****工业园内西北面空地,项目建筑面积13000m2,主要从事石子、石屑的生产,年生产石子119448吨、石屑51840吨、再生石子13001.9吨、再生石屑5491.5吨(该产能根据监测期间的工况进行估算)。劳动定员有8人,项目无员工食堂,仅有住宿,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8月20****环境局予以批复,批复文号:珠环建表[2025]201号。2025年9月3日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回执编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产石子126000吨、年产石屑54000吨、年产再生石子13958吨、年产再生石屑5982吨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生产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及产品产量等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使用的破碎、筛分设备及传输带均自带喷淋设备,破碎车间的顶端另安装吊顶式喷雾器,持续喷水增加物料含水率使生产过程粉尘量降低;厂区内有洒水车日常巡回洒水降尘;原石、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面封闭遮盖,厂区四周设置高于堆体高度的围挡并安装喷淋装置洒水降尘;机械尾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购低噪声型设备源头降噪,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等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钢筋、木料、废塑料、杂草交**市鼎晟****公司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给**市****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按规定设置了规范化排污口,已办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公司配置了环境应急设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回执编号:****。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市安鑫****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排放符合**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三)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严格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位于**市**区南水****工业园内西北面空地,项目建成并配套了相关环保措施,生产过程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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