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李俊乡红星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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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其他方式招标
项目地点:**市-**县 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县李俊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县李俊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改革局以《关于**县李俊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6〕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64.54万元),县财政配套150.25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比选事宜。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道路工程

道路修复(沥青罩面)9条,共3130.7米,13791.2平方米;**面包砖铺装40.0平方米;**混凝土道牙674.8米;**植草砖铺装1425.6平方米;**树池40座。

(二)护坡工程

**植草砖护坡693.36平方米;**挡土墙424.39立方米。

(三)河道治理工程

**河道浆砌片石砌护6925.1平方米;维修河道浆砌片石砌护面积共计433.2平方米,河道清淤25000平方米;**梯形排洪沟48米,**截水墙112.5米。

2.2建设地点:**县李俊乡**村。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本项目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时间)将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表(详见附件)的彩色扫描件PDF****公司邮箱(****@163.com),代理公司邮件发送比选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

4.2本项目技术标实行暗标评审,潜在投标单位****公司领取暗标封皮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开标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区长**路盈华商厦B座17层)。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7.以工代赈项目说明

7.1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十四五”实施方案》、《**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本次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总体比例达到40%以上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组织项目所在县域内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加工程建设,并优先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助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等群体。

7.2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乡(镇)、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一般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改革局备案,做好相关公示文件、影像资料、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留存,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

7.3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不用专业队伍,就近优先使用脱贫户等“六类人员”。

7.4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7.5承包人要严格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开展劳务岗前技能培训、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制作永久性公示牌、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等工作,确保赈济效果。

7.6该项目配套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按照要求,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不得低于40%,按照批复,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64.54万元。

8.本项目监督部门

****改革局,联系电话:0955-****70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李俊乡

联系人:李生斐

电话:0955-****1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亲水****中心

联系人:张磊(项目负责人)

电话:153****3130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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