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西江月府南1区总包**方意向征集
一、招标项目:
1、招标名称:****万达项目销售物业1号地块南1区后续工程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市**区**新****中学旁)。
2、施工范围:框选部分,主体结构完成,其中25#、26#、34#、33#砌筑完成。
项目位于**市**区圣泉街道西江大道南侧,建筑面积约9.77万平米,包括洋房14栋,S3商铺1栋。
3、承包范围:总包自施及专业分包一并承接或仅承接总包自施
①总包自施:二次结构砌筑、抹灰、室内地坪、防水、屋面、外墙抹灰、给排水管道(不含消防)、常规机电管线预埋、小市政、外墙保温、涂料等;
②专业分包:供配电、内装、门窗、消防、景观、配电箱、弱电、防火门、地坪、防火包裹、抗震支架、导标等;
业主保留调整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范围的权利。
③主要材料设备:风机、水泵、电缆、柴发、涂料、电梯等(可谈乙供)。
4、合同价款:综合单价包干,进场后双方完成计量工作可换签固定总价合同。
5、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暂定2026年7月15日;
竣工时间:最晚一批次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0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经业主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或通知)为准。(以最终甲方审核确认签字的工期计划表为准),各楼栋竣工时间以业主下发的工期计划为准。
6、付款条件:无预付款及进度款,垫资至竣备。
7、履约担保:
①进场后支付500万****政府监管),后续根据建设进度转入农民工工资专户以支付农民工工资;
②合同签订开具不低于合同金额5%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当地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9、企业资质要求:
(1)成立年份:截止2026年06月30日,不少于5年;
(2)注册资金:原则不低于5000万元;
(3)平均年营业额:原则近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5000万元;
(4)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并在有效期内;
(6)类似项目经验:近3年作为独立中标人成功和实质上完成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要求:同招标规模类似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个合同业绩;
(7)主要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满足国家资质标准,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为本公司固定职员,提供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
②、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③、管理过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
④、具有五年以上的从业经历。
(8)履约情况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超过半年以上未完成执行的记录不超过3条,且不存在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记录,****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亦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清单合同文本:执行万达南区销售物业总包26年参考价及南区23年合同文本,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标人发送。
四、付款条件
1、过程无付款,垫资至竣备,按照附件一付款确认进度款,垫资部分进度款可计取不高于年化5%资金利息,此项作为竞争项。该利息计息至竣备,竣****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大总包范围(含总包自施及专业分包)预估产值1.2亿。
五、支付保障
1、****政府监管,仅能用于项目建设。
2、项目未售货值约1.3亿元,通过销售回款进行支付。
3、项****政府收储,****政府平台公示,公示价格0.9亿元,后续通过收储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4、项目未售货值及土储资金可足额覆盖本次标的额。若项目销售资金及土储债到账根据项目现金流情况可提前按照附件一支付工程款,已支付部分不再计息。
六、联系方式
本次公告仅为收集意向单位,资格预审,后续通过万达招采平台进行正式招标或议标。
1、联系地址:**市**区圣****商铺****集团成本部
2、联系人:陈刚 182****9300(微信同号) 邮箱****@qq.com
附件一、工程款计息支付条件:
1、总包自施部分支付条款:
1.1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总承包商施工工程付款为按工程节点付款。
1.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无预付款。
1.3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支付:
总承包商应在业主支付前按业主要求开具实际付款金额100%的合法发票。
依据确定的总承包商施工工程合同价款按约定的工程节点进行支付。
主体结构施工期间:一个付款段不少于三栋楼。
主体结构封顶后:按整体合同范围工程均达到付款节点后付款
1.3.1 洋房、别墅(楼层≤8层)
1.3.2.1地上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结构封顶,经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业主支付至土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桩基工程总包自施结算价款的88%;
1.3.2.2项目整体砌筑、抹灰工程完成,经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业主支付至地下结构工程(含±0.00顶板(包含裙房、主体以及车库部分))已完工程量所对应工程价款的75%;
1.3.2.3主体外装工程完成后(脚手架拆除完毕),经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业主支付至地上主体结构及地下机电所对应工程价款的75%。
1.3.2 竣工结算阶段工程款的支付
1.3.2.1工程现场实际竣工,完成“四方(总承包商、监理、设计、业主)验收”,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21日内,业主支付至经双方确认的调整后合同价款(总承包商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款)的70%。
1.3.2.2总承包商提供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且符合业主、政府质检****档案馆确定的验收及归档标准,并配合业主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备案完成后21日内,业主支付至经双方确认的调整后合同价款(总承包商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款)的76%。
1.3.2.3总承包商向业主提交齐全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经业主书面确认后21日内,业主支付至经双方确认的调整后合同价款(总承包商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款)的79%。
1.3.2.4 在本工程移交前,总承包商需针业主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承诺项清单要求,在限定次数或时限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总承包商完成上述整改、经业主验收通过,并签署工程竣工结算协议书后,业主支付至总承包合同竣工结算总价的 88%。
1.3.2.5签署工程竣工结算协议书满183天后,业主支付竣工结算价款的剩余部分(质保金除外),即业主支付至总承包合同竣工结算总价的 97%。
1.3.2.6以上各项工程付款前承包商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当地税务机构认可并符合业主要求的发票,发票抬头须与合同签订客户名称一致;付至结算总价的97%时,须提供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专业分包支付条款:
2.1、与业主签订本合同后,专业承包商须按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样本详见本合同附件)。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第30日届满。如合同期限**,则履约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本工程无预付款)
2.2、当专业承包商完成整个工程进度的30%、60%、90%时,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分别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产值的60%作为进度款;
2.3、工程完工且通过联动调试,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产值的75%作为进度款;
2.4、工程全部完工,经业主、监理、设计、总承包商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产值的80%作为进度款;
2.5、整体工程竣工并向业主移交后,专业承包商提交竣工图和其他一切有关资料、结算书签订并提交包括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视项目实际情况)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经业主审批确认结算总价97%的进度款,结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由业主留存;
2.6、保修期开始计算后满两年、保修工作完成并经业主****公司验收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且保修完成证书发出后14个日历天内,业主向专业承包商一次性无息支付除防水工程质量保修金之外的剩余的相关质保金。保修期满两年防水工程质量保修金可采用质量保函替代。
2.7、防水工程进入保修期后满五年,专业承包商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并经业主书面确认,业主在扣除专业承包商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索赔及雇佣其他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后14个日历天内,无息支付剩余全部防水工程保修金(无息)或返还质量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