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保险管理,保障在校学生合法权益,我校就2026年校园方责任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项目组织校内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2026年校园方责任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项目
3. 采购方式:校内询价
4. 预算及最高限价:11元/人/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超限价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5. 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为全院在校学生投保校园方责任险及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预估参保人数5500人。最终参保人数以2026年秋季学期实际在校注册学生人数为准,项目具体明细于秋季开学后核定。
5.2 保单交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付正式保单及全套相关资料。
5.3 服务地点:****校内。
5.4 服务标准:保险理赔案件办结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所有承保、理赔、服务流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满、全部后续理赔服务终止为止。
7.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9. 中小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履约能力,并接受采购人资格审查。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供应****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持有****总局核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公司****公司;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须同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公司****公司参与本次询价。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等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视为无效。
3. 信用查询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使用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规定,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至资格评审结束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标书代写
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查询记录将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
4. 本项目实行报名资格查验,供应商提交资料不实、资质不符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三、响应文件编制及内容要求
响应文件纸质版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所有复印件、扫描件、书面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材料缺失、未盖章、字迹模糊不清均视为无效文件。响应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与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4. 报价单及完整保险方案:严格对照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明确保障内容、责任范围、费率、报价等,加盖公章;
5. 服务承诺书:明确承保周期、保单交付方案、理赔服务、售后保障等内容,加盖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资质承诺书),证明具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资质及相应理赔服务能力(加盖公章)。
四、报名、材料报送及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线上资料报送
1. 报送内容:将本公告“三、响应文件内容”全部资料制作成清晰扫描件。
2. 报送邮箱:****@163.com
3. 邮件命名格式:公司名称+2026年校园方责任险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4. 报送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 至 2026年6月29日15:00(**时间),逾期发送不予受理。
5. 采购人收到线上资料并审核后,6月29日15:00之后将通过原邮箱统一推送项目详细采购内容及参数。
(二)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 递交时间:2026年7月2日15:00(**时间)
2. 递交地点:****
3. 递交要求:须由授权委托人本人到场,现场提交:①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②全套资质原件备查;③所有资质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事宜标书代写
1.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日15:00(**时间)标书代写
2.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3. 开标及评审工****小组按询价规则开展,综合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市乔楼镇京襄路69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8131
七、其他事项
1. 各供应****学院官网及预留邮箱通知,因未及时查看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所有参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记入我院采购不良记录名单。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工作部负责解释。
**** ****工作部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