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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医疗机构****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经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申请,现将我县2026年第四批4家申请解除(或中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机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自医药机构申请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之日起,下述机构不再作为医**点机构,参保人员在这些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个人账户)将不予以支付。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解除(中止)时间 |
| 1 | ****诊所 | **县富林镇**大道三段79号 | 2026年6月24日 |
| 2 | **县龙一药品零售连锁高氏大药房 | **县富林镇**大道二段190号 | 2026年6月24日 |
| 3 | **县康****连锁店 | **县富林**宁路132号 | 2026年6月24日 |
| 4 | ******公司**县第八十二药房 | **县九襄镇民主村6组交通南路86号 | 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12月9日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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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