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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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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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十五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区实兴大街15号院 1,445,000.00元 82.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十五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期)):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十五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期) “十五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期)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或根据采购合同规定,对供应商的交付成果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或根据采购合同规定,对供应商的交付成果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1,44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婧梅、陈岵霖、张芳梅、李玲英、滕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向中标或成交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十五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期)): 18560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甘****广场南路77号

联系方式:0931-****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社区11号1-109室

联系方式:188****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浩玮

电话:188****6111

****

2026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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