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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单位综合评定,拟选定**瑞真工程****公司作为******中学校内消防和生活用水改造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
二、异议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选**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材料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异议理由,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如相关证明文件、证据等),否则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容老师,联系电话:182****9036,联系地址:**市**区大河****中学。
四、其他说明
异议提出时间须在公示期内,逾期将不予受理;对恶意提出异议、扰乱工作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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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