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水政审〔2026〕42号广西北流市旺竹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西-玉林-北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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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4349/2026-115366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水利局 成文日期:2026年06月24日
标 题: 北水政审〔2026〕42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文字号:北水政审〔2026〕42号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4日
效力状态:有效
北水政审〔2026〕42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6-24 10:30

****管理所:

本机关于2026年6月24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项目位于**市六靖镇镇南村附近**水支流**河上,东经110°35′03″,北纬22°16′20″。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70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6%,植被覆盖度98.6%。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设计。项目建设期挖方总量为0.41万m3,填方总量为1.16万m3,借方0.75万m3(借方来源:本工程设取土场1处,****水库大坝西侧防汛路旁,取土场用地面积0.3公顷,取土方量0.75万m3,土料主要为第四系残坡积层砂质粘土及全风化花岗岩,有用层厚度为2.0~5.0m,用于坝体培厚填土,运距约0.5㎞,土料其储量及质量满足工程需要。),无弃(余)方。

(六)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77万元,生产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向**市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水利厅及项目所在地市、县(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行政许可书自批准之日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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