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68117X9/2026-****5988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6-06-25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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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三农”用水提质扩容保安工程-永**左岸横溪镇后山根段、右岸横溪镇溪头至皤滩乡汤坎头段、右岸井头垟大桥至十八都坑段、左岸永**大桥至大坑段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横溪镇、**镇、官路镇、田市镇、皤滩乡和步路乡 建设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工程、护岸工程、堰坝工程、防汛巡查道路工程、水系连通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文化及信息化等。堤防工程包括实施堤防10.65千米,其中**堤防2.42千米、加固堤防8.23千米;护岸工程包括加固护岸共3.42千米,其中支流万竹王坑0.12千米,朱姆溪港0.58千米,二十都坑2.72千米;堰坝工程包括改造堰坝3座,其中支流朱姆溪港2座,二十都坑1座;防汛巡查道路工程包括实施巡查道路14.93千米,其中新改建3.04千米,与堤岸结合11.89千米;水系连通工程包括治理渠道2.63千米,**涵管及枝杈水系梳理;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滩林治理面积81.2万平方米;**堤防管理用房2座建筑面积约757平方米以及水文和信息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11887.75万元。建设工期18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县境内水域,主要为永**及其支流(十八都坑、二十都坑、朱姆溪、万竹王坑、大坑溪等)。 根据三区三线数据库成果,本工程涉及穿越****永**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范围内涉及**县响石山省级风景名胜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县国空空间规划,工程涉及的自然保护地有**木口湖森林公园(省级)、**永**省级湿地公园、**响石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其他生态保护目标为工程附近植被、野生动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农田、林地、景观**等。 主要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为本工程及施工临时用地附近200m范围内的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集中处理回用或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卫生设施处理,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汽车废气、施工作业扬尘、拌和废气、焊接烟尘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施工机械及汽车废气、施工作业扬尘、拌和废气、焊接烟尘等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噪声:为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设置隔声围挡,避开项目区周边居民休息、学习时间。 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开挖产生的一般土方及表土全部用于自身利用,产生的建筑垃圾均外运处理,无余方。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从水质影响角度分析,施工河段沿岸下渗降水可能受施工场地土壤污染及施工污废水排放等影响造成下渗补给地下水中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升高,进而影响浅层地下水水质。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地表水: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区域防洪标准,水系连通、疏浚等工程有利于水质的提高。 地下水:本工程建成后,河道与浅层地下水的沟通方式与区域河道状况相同。对河道经过区域地下水水质和水量影响有限。 运营期无废气、设备噪声、固废产生。 3、工程生态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将会对工程施工期项目区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工程施工期扰动水域,会影响流域水生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噪声会对工程沿线动物造成影响,但是区域动物**受人类生活影响,动物较少,工程建设对动物的影响不大。 工程实施后,对浮游动物的生长和繁殖有利,河道内浮游动物种类和数量都将会很快恢复。河道清淤、护堤等工程对一些行动迟缓、底内穴居及滤食性动物的生存构成极大威胁。这一影响有可能将会是长期的,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必要时可适当投放底栖动物如螺类,以促进底栖动物的恢复。河道水体理化性质的变化,有利于鱼类基础饵料的生长和繁殖,改善鱼类栖息、繁殖环境,从而提高了河道鱼类的生物量和多样性。 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木口湖森林公园(省级)、**永**省级湿地公园、**响石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及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施工中严格按照用地审批防范围控制施工作业带,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文明施工,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水环境: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设置隔油沉淀池或油水分离器收集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大气环境: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工区内定期洒水、简易覆盖;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砂土、垃圾;配备洒水车,在无雨日定期洒水;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声环境: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选择低噪声作业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夜间不施工,设施工围挡。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管理,控制人为噪声。运行期闸站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高效节能低噪声设备,做好减震措施。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建筑垃圾均外运处理,无余方。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态环境: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减少对施工区域周围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防止对工程范围外生态的人为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废水不外排从而减轻施工作业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程度;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夜间20:00以后,早上6点以前禁止施工,以免影响野生动物夜间休息和猎食。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项目社会效益明显,但工程建设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所以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境角度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象 、范围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区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工程的建议等。 2、公示期限: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7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个人或团体)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反馈。 (七)相关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杨工,0576-****1817 地址:**** 环评单位:浙****公司 联系人:王工,0571-****8916 地址:**市**区西投绿城﹒****中心6号楼 审批部门:****环境局 电话:0576-****1185 地址:**省**市**区****路108号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 2026年6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