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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6年06月16日 发布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市**区100****中心,更正为:**市**区**路100****中心。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市**区100****中心,更正为:**市**区**路100****中心。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1.因保密原因不便上传的文件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单独密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其他投标资料一并线下提交至采购机构,逾期未提交的资料不予接受。因供应商上传涉密资料至互联网导致的失泄密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8181-2。
3.质疑注意事项:质疑前请预先按照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项目质疑注意事项】核对事项是否属于质疑事项,如确需质疑,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联系质疑联系人,获取质疑邮箱地址。
4.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所有商务和技术要求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供应商仔细比对“★”号条款、商务技术评审表评审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中对相同指标证明材料的要求(可能要求不同),严格按照对应要求在相应位置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2026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