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收回南翔东部工业园区JDC2-0401单元01-08地块(蕰北路以南、浏翔公路以东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沪嘉府土[2026]65号)

审批
上海-上海-嘉定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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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4-9/2026-****0202 发布机构: ******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5月15日 文 号: 沪嘉府土[2026]65号
关键词: 01-08地块 主题分类: 用地审批
关于****工业园区JDC2-0401单元01-08 地块(蕰北路以南、浏翔公路以东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沪嘉府土[2026]65号)
发布时间:2026-05-15

******局:

你局《关****工业园区JDC2-0401单元01-08地块(蕰北路以南、浏翔公路以东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经查,该地块位于**区南翔镇,四至范围:**地块边界,南至池桥湾,西至浏翔公路,北至蕰北路。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26263.81平方米,土地权属为****公司(沪〔2020〕嘉字不动产权第031787号)国有建设用地26245.96平方米,国有防汛通道(沪嘉府土〔2004〕第464号)17.85平方米。现申请收回上述范围内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另查,你局已就该项目核发土地储备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编号:202********0226);对此项目用地范围,你局以沪嘉规划**选预〔2026〕16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26263.81平方米的使用权。****储备中心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储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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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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