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清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公开选择**意向企业公告
**市**区新雅街清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市花****联合社,以下简称“交易发起人”)委托********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市**区清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公开选聘**意向企业(以下对于成功竞选成为**意向企业的企业简称为“中选人”)【编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清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位置及面积:项目位于**市**区新雅街清村集体经济组织,**花和路,西至**一路,南至清村村居,北至新街河支流二,占地面积约8.92公顷(133.79亩),现状建筑物主要为旧厂房物业。
(三)项目土地房屋现状及权属主体
项目涉及集体权属用地面积约8.55公顷(128.24亩),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市**区新雅街清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区新雅街清村东分组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市**区新雅街清村东分组集体经济组织已依法授权**市**区新雅街清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公开招商文件、引入意向**企业,与引入的意向**企业签订《清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协议书》(下称:《**协议》),与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办理收储、补偿安置、规划条件等事宜,接受政府征收收储支付的补偿款,办理土地平整及土地、房屋产权注销等相关事项。
项目范围内有国有权属用地面积约0.37公顷(5.55亩),本次招商不涉及该用地,也不涉及规划用于修建****政府征收地块。
改造范围内建筑以1层的E类结构(简易结构)厂房(少量二层)为主,现状建筑共计121栋,涉及25家企业。总建筑面积约6.66万平方米。
(注:****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四)项目规划情况
按照在编的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平衡表》如下: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万㎡) |
占地比例 |
||
| 公顷 |
亩 |
|||||
| M1 |
一类工业用地 |
6.56 |
98.35 |
2.0-4.0 |
13.12-26.23 |
73.51% |
| G1 |
公园绿地 |
0.34 |
5.15 |
- |
- |
3.85%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2.02 |
30.29 |
- |
22.64% |
|
| 合计 |
8.92 |
133.79 |
- |
13.12-26.23 |
100.00% |
|
(注:****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五)项目改造模式:项目范围总面积约8.92公顷(133.79亩),分三个区域实行不同的整备模式:一是自行整备交储73.58亩;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征收30.70亩;****工业园统筹留用地开发29.52亩(含村集体自行改造申请直接确权16.66亩,拆旧复绿4.75亩,因征收道路而产生的留用地净用地2.11亩,自行整备交储产生留用地净用地6亩)。
(注:****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注:****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项目已纳入《**市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2024年)清单》。目前已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区新雅街清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CA0102规划管理单元)》(以下简称单元详细规划)、《**区清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单元详细规划、项目实施方案正在报批中。
根据目前在编的单元详细规划,自行整备交储并公开出让的土地73.58亩范围内共划定四宗拟出让地块,由村集****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收储后公开出让,并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确定竞得企业,由竞得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用于发展先进产业,****政府相关部门签订投资服务评估协议且满足该协议约定的产业发展所需的全部生产资质条件,以下称“政府收储出让地块”或“自行整备交储地块”。四宗拟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 地块编号 |
净地面积(亩) |
容积率 |
计容建筑面积(m2)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地块1 |
17.55 |
2.0-4.0 |
≥23402㎡且≤46804㎡ |
≥30% |
≤20% |
| 地块2 |
15.48 |
2.0-4.0 |
≥20640㎡且≤41280㎡ |
≥30% |
≤20% |
| 地块3 |
17.66 |
2.0-4.0 |
≥23552㎡且≤47104㎡ |
≥30% |
≤20% |
| 地块4 |
22.89 |
2.0-4.0 |
≥30512㎡且≤61024㎡ |
≥30% |
≤20% |
| 合计 |
73.58 |
- |
≥98106㎡且≤196212㎡ |
- |
(注:****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村级工业园自主改造范围约21.41亩(其中自行改造16.66亩,拆旧复绿4.75亩),由村集体自主建设、招商,用于产业配套服务,****政府相关部门签订投资服务评估协议。
(六)**内容:参与政府收储出让地块的土地挂牌出让程序,****工业园自主改造自行拆除范围21.41亩的土地整备工作。详细见第二部分**内容。
(一)准入行业
竞投企业或其关联企业,须为化妆品制造或化妆品产业链相关企业。(关联企业是指竞投企业持股超过50%****公司或者对竞投企业持股超过50%的母公司)
(二)企业信誉
1. 竞投企业诚信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通过信用中国、****中心等系统查询,近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的记录;
2. 竞投企业近5年内在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税务、建设和规划国土、城管、教育、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等部门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出具相关承诺文件。
(三)注册资本及证明
竞投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以验资报告为准,银行信用记录良好。
(四)交易申请人须向**市**区新雅街清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的账户缴纳人民币5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中选的交易申请人在交易发起人发出《**改造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后,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交易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本息,将在向中选人发出《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五)本次招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中选人必须在取得由交易发起人《**改造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交易发起人签订《**协议》(第四部分格式)与《履约保证金四方监管账户协议》(第五部分格式),以及按照约定时间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七)中选人参加土地出让程序竞得土地后,须根据**市**区的相关招商项目准入政策文件要求,承诺导入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产业,打造以高端化妆品等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取得并维持项目所需的相应生产资质,投资强度不低于 900 万元/亩,达产年产值不低于 1100 万元/亩,年纳税额不低于 35 万元/亩/年。(投标时,资格审查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八)交易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解释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拟出让地块交易申请人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交易活动与该地块相应的部分继续推进;拟出让地块通过资格评审的候选**意向企业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交易活动与该地块相应的部分继续推进。
若部分地块无企业申请或交易申请人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与此相应的部分地块交易活动即宣告终止,交易发起人将另行组织该部分地块的交易活动;若全部地块无企业申请或交易申请人均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则本次交易活动即宣告终止,交易发起人将另行组织交易活动。
四、报名
交易申请人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及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的时间为准。交易申请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中心指定地点。
对交易中选人未按照相关协议履行约定行为的,交易发起人督促中选人履行《**协议》,依法推进项目的实施。对于中选人违反《**协议》符合退出条款的,经交易发起人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程序表决后,按《**协议》启动**意向企业退出程序(详见《**协议》)。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交易申请人应于网上申请截止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cn/#/)进行网上申请。交易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申请活动。电子标服务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交易中心)城市更新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交易申请人可以从********交易中心)(http://www.****.cn/)服务指南栏目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交易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项目改造情况及所列条件及全部交易文件内容,提交申请资料及资格评审文件视同对本次改造项目的情况和交易文件全部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五)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
(七)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 27日23时59分
2、网上申请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7日17时00分
3、缴交保证金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7日17时00分
4、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公告结束后第二天):2026年7月28 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止
5、开标时间:2026年7月28日 9时30分标书代写
(八)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交易部(**市**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二楼)3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九)本次公开选择**意向企业的竞选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于2026年8月6日9时30分在**市**区新雅街清村举行。
(十)潜在交易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公开选择**意向企业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市**区新雅街清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
(十一)交易发起人须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至《成交确认书》发出前,****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缴纳标准详见《关于公共**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并可通过********交易中心)服务指南的办事指引专栏下载获取。
(十二)本次改造项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文件。交易文件可以从********交易中心)(www.****.cn)城市更新专栏下载获取。
(一)交易发起人
名称:**市**区新雅街清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市**区新雅街清村
联系人:陈志钊,联系电话:137****2995
(二)交易机构
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6000
3.项目联系人:韦庆志、高强 ,联系电话:020-****5711、020-****5712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6000
(三)异议受理机构
名称:**市**区新雅街清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市**区新雅街清村
联系人:陈志钊,联系电话:137****2995
(四)监督机构
名称:****办事处
地址:**市**区新雅街雅源中路18号
联系人:许永原,联系电话:020-****8116
**市**区新雅街清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