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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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社会事务办(人民武装组)购买马田街道2026年“八一”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慰问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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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货物参数和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 详细内容:在2026年“八一”来临之际,我办对辖区内户籍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军校人员开展“八一”走访慰问活动,共计59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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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164,83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肆仟捌佰叁拾伍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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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提供其商事主体网页查询截图(盖单位公章);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打印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加盖单位公章)http://www.****.cn/corp-query-homepage.html; 4.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盖单位公章) http://www.****.cn/search/cr/。 5.提供相关联系人姓名以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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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755-****2103 传真: / 电子邮箱:mtjdrwzcg@szgm.****.cn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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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在项目实施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将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预算、服务标准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信息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