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泛半导体三期1号楼A栋装修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县泛半导体三期1号楼A栋装修工程项目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县泛半导体三期1号楼A栋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县泛半导体三期1号楼A栋装修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泛半导体三期1号楼A栋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东管审备(2026)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县泛半导体三期1号楼A栋装修工程项目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县泛半导体三期1号楼A栋装修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 _****开发区高新区****侧、芳泉**侧,三期半导体产业园内。
2.3 建设内容: 装修、土建、安装等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县泛半导体三期1号楼A栋装修工程项目的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装修、土建、安装等工程。 建筑结构类型:框架结构,三层,总面积3552平方米,其中展厅建筑面积约68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964.455277万元 (含暂列金2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装修、土建、安装等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 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7 月,竣工日期:2026 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
注: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④如装修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书中不能体现装修工程内容和金额的须提供原招标人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⑤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⑥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牵头人提供),如不能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联合体成员单位材料”中)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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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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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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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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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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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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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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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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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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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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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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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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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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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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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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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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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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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保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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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人(如 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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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基本存款信息 |
****银行基本存款信息;(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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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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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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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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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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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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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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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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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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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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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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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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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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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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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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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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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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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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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投标人业绩: 2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8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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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 (1)先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①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②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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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标书代写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标书代写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4%。标书代写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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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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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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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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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1****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_详见评分因素中的页数要求 ,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8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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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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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 4 页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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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页 |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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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10页 |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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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20 页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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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10页 |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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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22页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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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15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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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提供PDF形式的展示,能够完整体现三大展区、重点展项、参观流线等。(大小不得超过50 MB) |
不超过20页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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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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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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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针对展厅专项深化方案(但不得增加造价)。 1、依据展厅设备布置平面图,对核心展项进行深化(原装修可做局部调整),(包含展厅布置图、空间鸟瞰,展厅VI系统,规划厅:LED+手部遥感互动装置、天眼智能体机械臂和球幕装置、发展历程灯箱与实物展台、行业赋能拼接屏+机械数字轨道、U型屏和电子沙盘)1分;2、产业厅:液晶屏+实物展台、产业厅感应门LED屏0.5分; 3、展望厅:灯箱+液晶屏0.5分。 |
不超过15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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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可提供)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1、企业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展厅展馆智能化或展厅展馆系统集成的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④如智能化工程或系统集成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书中不能体现智能化工程或系统集成内容和金额的须提供原招标人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⑤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如不能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业绩,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联合体成员单位材料”模块,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均不可为同一业绩。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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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8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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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17时30分至2026年 7 月 16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7 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
联系人: 吴伟伟
电话: 138****4488
传真: /
邮编: 226400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镇宁**路195号
联系人: 耿和美
电话:__151****8355/187****0616
项目负责人: 朱卫华
传真: /
邮编: 2264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 0513-****8818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