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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媒体宣传服务):
| **** | **省**市**区朱雀大街中泰嘉苑2单元12楼12A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48,500.00元 | 93.16 |
合同包1(媒体宣传服务):
服务类(****)
| 1-1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媒体宣传服务 | 1.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号、抖音、今日头条的日常运维,完善平台的认证续约、常规栏目建设等工作。 2.对新媒体账号进行整体VI设计,形成统一又符合各平台特色的形象设计。 3.****法院工作特点做好宣传信息和视频的采编、发布工作。 4.创新宣传形式。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等推出相应主题策划系列报道;制作海报、短视频、H5页面、长图等新媒体产品,不断丰富呈现方式。 5.策划优质传播内容:****法院的法治文化与人文内涵,策划并制作一系列围绕典型案件、法官风采、****社区法治共建等主题的优质传播内容,协调开展省级以上媒体相应的宣传工作,助力公众感知司法公正之美、激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之情。 6.协助日常工作,如重要活动的拍照、信息稿撰写等。 | 1.微信每天完成1条以上内容制作发布; 2.微博每天发布不少于12条,全年共计完成4380条; 3.抖音、视频号全年完成30条以上原创视频制作发布; 4.全年制作长图、H5等新媒体产品不少于50次; 5.省级电视媒体宣传不少于3次; | 12个月 | 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348,500.00 |
郝茹晶(采购人代表)、张毅强、刘萌
| ****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单位 承担,标准收取,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采购代理工作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媒体宣传服务 | 0.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根据财办库[2023] 243号《****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公示如下:
****,最终评审平均得分:93.16分
名称:****[158]
地址:**区浐灞大道2331号
联系方式:****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12804室
联系方式:029-****23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孜
电话:02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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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