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外墙立面改造项目
补遗通知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现将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
|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0.7 |
低价风险担保 |
1、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格式由比选人提供,****银行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函”名称,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函支付条件等实标人应选择在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中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低价风险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低价风险担保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x85%-中标价)x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比选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10工作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其以现金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以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比选人有权要求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等额的款项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或低价风险保函的,比选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低价风险担保金等额的损失并取消中标人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允许中****银行保函进行置换;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后失效。 3、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竞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比选人同意,可适当**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 |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
|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0.4 |
代理服务费 |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代理服务费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修改为:
|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0.4 |
代理服务费 |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3%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 第七章 竞标文件格式 一、竞标函及报价部分 竞标函及报价部分 目录中
目 录
(一)竞标函
(二)竞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修改为:
目 录
(一)竞标函
(二)竞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 第七章 竞标文件格式 一、竞标函及报价部分 竞标函及报价部分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后 增加:
(五)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投标报价低于比选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
(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比选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竞争性比选文件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
|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0.1 |
工程款支付 原则 |
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原则: 工程完成100%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项目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1个月内,乙方缴纳审核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拨付至审核价款100%,;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回质保金。 在质量保证期内,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除外,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在质保期内,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负责修复至合格为止;若承包人拒不修复,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
修改为:
|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0.1 |
工程款支付 原则 |
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原则: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待全部档案资料提交并经审计与财政结算评审完成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价款的97%;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回质保金 在质量保证期内,任何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除外,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一次性退还。在质保期内,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负责修复至合格为止;若承包人拒不修复,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
六、竞争性比选文件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删除:
|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0.5 |
交易服务费 |
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区的收费规定执行。 |
注:本补遗文件与原比选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文件为准,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查看,不管查看下载与否均视为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已全部知晓。
比选人:****
代理机构:****
2026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