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场看台负空间改建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田径场看台负空间改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6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1 | 本项目为****田径场看台负空间进行改建 |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自贸大厦5楼**5-5046号(集群注册) | 453000.00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田径场看台负空间改建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清单及图纸范围包含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刘丹丹 | 豫241****03406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诚谊、蔡美丽、刘炜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标准下浮10%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4892.00元
五、成交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局》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人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当日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结果公告当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被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若需邮寄, 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伊滨区武屯街与王府路东南角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8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汇****公司
地 址:**市**区滨**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