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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虞静、虞娟、虞燕
地 址:鹿**鹿西村
申请人虞静、虞娟、虞燕于2026年6月向本局提出民房规划行政许可申请,经本局审核同意拟批用地面积219.9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5.60平方米(按份共有,每户各1/3)建筑层次三层,建筑屋顶形式为坡屋顶(坡屋顶高度≤2.10米,坡度≤30°)。地下室净高≤2.8米,一层高度≤3.5米,建筑总高度≤11.6米(含坡屋顶)。一层室内地坪标高 ±0.000=10.800。
四至如下:(具体尺寸详见图)
东 侧:道坎。
南 侧:空地。
西 侧:山体。
北 侧:陈福才、叶成莲房。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中心规划窗口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公示可登陆**********局)网站(http://www.****.cn/col/ col****433496/index.html)公告公示区查询。 (联系电话:057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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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