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0MA1G95BL8Q | 建设单位法人:黄晟 |
| 王义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杨树浦路658****广场A座6层 |
| ****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K70-房地产业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1 街坊船厂(**03G3-01)地块,**规划通北路, 西至规划**路,南至规划天章路,北至杨树浦路(现**市**区杨树浦路658 号) |
| 经度:121.517510 纬度: 31.2536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0-27 |
| 杨环保许评〔2020〕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0MA1G95BL8Q001X |
| 2026-05-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00 |
| 80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
| ****0110MAEBRQTR6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10MA1G95BL8Q | 验收监测单位:**智****公司 |
| ****0120MA7H3BLA7J | 竣工时间:2025-11-05 |
| 2025-11-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30 |
| 2026-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qygkweb/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631E6D77EE284B7C9F694D92CBF7B9B2 |
| 项目于地块内南侧**2栋办公塔楼及4层裙房;北侧设置4栋商业楼,其中3栋为**,1栋为保留修缮地块内现有保留历史建筑;地块内东侧**1栋公共配套设施楼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于地块内南侧**2栋办公塔楼及4层裙房;北侧设置4栋商业楼,其中3栋为**,1栋为保留修缮地块内现有保留历史建筑;地块内东侧**1栋公共配套设施楼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建筑面积189982.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268.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714.15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89414.20平方米,较原环评减小568.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8636.90平方米,较原环评减小631.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777.3平方米,较原环评增加63.15平方米 |
| 随着设计方案逐步深化,项目总建筑面积189414.20平方米,较原环评减小568.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8636.90平方米,较原环评减小631.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777.3平方米,较原环评增加63.15平方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房地产开发项目,无工艺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无工艺流程。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4#商业楼楼顶,经由1根约25m高排气筒排放。②地下车库设置2个排风口,位于地面一层,排风口底部高出地面不小于2.5m。③员工餐厅油烟废气采用UV光解+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烟道引至裙房屋顶,经由1根约23m高烟道排放。④商业餐饮油烟废气预留烟道和油烟净化器,分别引至2#、3#、4#商业楼屋顶排放。⑤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公建配套楼屋顶,经由1根约20m高排气筒排放。⑥垃圾房保持负压,定时喷洒植物除臭液,收集的臭气经活性炭除臭后通过专用排风口至公建配套楼屋顶,经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①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井处理后由潜水泵提升后排至室外污水管道。②餐饮废水经厨房隔油器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管网。③生活污水室内污废合流,经室外污水管网汇合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①空调、冷却塔等噪声源采用低噪设备、消声、隔声、减振、隔振等防治措施,并合理布局。②地下车库出入口距离敏感建筑大于10m。③水泵、风机、空调机组等位于室内,采用建筑隔声。 固废:垃圾房位于公共配套服务楼地下一层,面积120m2。 防渗措施:地下室采用防水混凝土建设,抗渗等级P6~P8。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4#商业楼楼顶,经由1根约25m高排气筒排放。②地下车库设置8个排风口,其中7个设置在地面绿化内,排风口底部高出地面不小于2.5m;1个设置在7#楼顶,排风口底部高出地面20m。③****餐厅,无餐厅油烟废气产生。④建设单位预安装6套效率为90%的油烟净化装置和除异味装置用于地上商业餐饮油烟处置。由于屋顶空间及承重限制,地下商业餐饮油烟将由引入的餐饮企业在店内自行安装,建设单位将督促商户履行环保责任。地上商业餐饮油烟分别至2#、3#、4#商业楼屋顶的各2根(共6根)烟道排放;地下商业油烟分别至2#、3#、4#商业楼屋顶的1根、2根、1根(共4根)烟道排放。⑤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公建配套楼屋顶,经由1根约20m高排气筒排放。⑥垃圾房保持负压,定时喷洒植物除臭液,收集的臭气经光氧催化除臭后通过专用排风口至公建配套楼屋顶,经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①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井处理后由潜水泵提升后排至室外污水管道。②****餐厅,无餐饮含油废水产生。③生活污水室内污废合流,经室外污水管网汇合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①空调、冷却塔等噪声源采用低噪设备、消声、隔声、减振、隔振等防治措施,并合理布局。②地下车库出入口距离敏感建筑大于10m。③水泵、风机、空调机组等位于室内,采用建筑隔声。 固废:垃圾房位于公共配套服务楼地下一层,面积120m2。本次垃圾房废气治理措施方案变动后,项目不再产生废活性炭,有废紫外灯管产生;此外,建****餐厅,因此不再有餐厨垃圾和废油脂产生因此,变动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废紫外灯管。生活垃圾定点收集至垃圾房,由地方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地下车库冲洗废水沉淀产生废矿物油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清运;废紫外灯管作为危险废物,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防渗措施:地下室采用防水混凝土建设,抗渗等级P6~P8。 |
| 地下车库排风口增加6个; ****餐厅餐饮废气、废水、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的产生及排放;2#、3#、4#商业楼分别增加2根、3根、2根(共7根)烟道,并分别增加1套UV光解+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排放(共3套);垃圾房除臭技术从活性炭更改为光氧催化,因此不再产生废弃活性炭,但增加产生废紫外灯管。由于环评阶段时,项目设计方案正处于工可阶段,并未稳定,随着后续设计方案的逐步深入优化,经多部门审核后,设计方案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一定的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中的公建配套设施主要包括:3个地下车库出入口,2个地下车库地面排风口,1****餐厅油烟排放口,3个商业餐饮油烟排放口,1个应急柴油机废气排放口,1个锅炉烟气排放口,1个燃气调压站等。 本项目中办公塔楼及附属商业楼均采用中央空调,空调冷源为2台基载离心式制冷机组,3台冷却塔,冷却循环水量均为590m3/h;热源来自3台燃气热水锅炉,单台额定出力为3.5蒸吨/h(合计额定出力10.5t/h)。 | 实际建设情况:****餐厅的建设,项目公建配套设施主要包括:3个地下车库出入口,8个地下车库地面排风口,10个商业餐饮油烟排放口,1个应急柴油机废气排放口,1个锅炉烟气排放口,1个燃气调压站等。即,项目新增6个地下车库排风口,7个商业餐饮油烟排放口,取消1****餐厅油烟排放口。 项目中办公塔楼及附属商业楼仍采用中央空调,制冷机组从2台增加到7台,冷却塔从3台增加到7台(另有4台为预留冷却塔,位于办公塔楼楼顶,为租户提供服务,由租户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各冷却塔循环水量分别为3台590m3/h、3台315m3/h、1台235m3/h;热源仍来自燃气热水锅炉,锅炉数量从3台增加到4台,单台额定出力从每台3.5蒸吨/h调整为2台3.3t/h、2台1.7t/h(合计额定出力10t/h)。 |
| 由于整体设计方案变动而导致的公建配套设施布局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7.27 | 0 | 0 | 0 | 17.27 | 17.27 | |
| 0 | 18.31 | 0 | 0 | 0 | 18.31 | 18.31 | |
| 0 | 1.47 | 0 | 0 | 0 | 1.47 | 1.47 | |
| 0 | 0.33 | 0 | 0 | 0 | 0.33 | 0.33 | |
| 0 | 3.06 | 0 | 0 | 0 | 3.06 | 3.06 | |
| 0 | 1478.26 | 0 | 0 | 0 | 1478.26 | 1478.26 | / |
| 0 | 0.02 | 0 | 0 | 0 | 0.02 | 0.02 | / |
| 0 | 0.17 | 0 | 0 | 0 | 0.17 | 0.17 | / |
| 0 | 0.02 | 0 | 0 | 0 | 0.02 | 0.0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本项目实际产生废水有生活污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垃圾房冲洗废水、冷却塔排水等,地下车库清洗废水隔油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后,分别经杨树浦路、天章路的雨污水合流管以及**路的污水管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项目废水排放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 1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87-2018)相应排放限值 | 燃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随后烟气经专用烟道从4#商业楼楼顶排放,排放高度25m | 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87-2018)相应排放限值 | |
| 2 | 光氧催化装置 |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 | 垃圾房保持负压密闭,喷洒植物除臭液,臭气经光氧催化除臭后引至公建配套楼屋顶排放 | 排气筒出口处H2S、NH3以及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厂界处可以达到DB 31/1025-2016表3、表4限值要求 |
| 1 | 减振垫、建筑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采用低噪声选型,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建筑隔声、空调机房等设备房设置吸声材料、柔性管道连接、设置消声装置等措施 | 本项目东/南/西侧边界外1m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北侧边界外1m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项目不涉及夜间噪声排放。 |
| 1 | 本项目地下室采用防水混凝土建设,抗渗等级P6~P8。垃圾房底部采用混凝土浇筑地基,建设单位应在垃圾房底部做具有防腐性能的防渗涂层。 | 本项目地下室采用防水混凝土建设。垃圾房及危废暂存间底部采用混凝土浇筑地基,建设单位在柴发储油间、垃圾房及危废暂存间底部做环氧地坪。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定点收集至垃圾房,由地方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餐厨垃圾和废弃动植物油脂定点收集至垃圾房内分类存放,由环卫部门确定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收运单位定期清运;地下车库冲洗废水沉淀产生废矿物油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清运;垃圾房除臭所用废活性炭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置。 | 本项目实际取消员工厨房建设,无餐厨垃圾、废油脂产生和排放。垃圾房除臭工艺从活性炭除臭调整为光氧催化,无废活性炭产生,新增产生废紫外灯管。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废紫外灯管等。生活垃圾定点收集至垃圾房,由宸杞环境****公司每日清运; 地下车库冲洗废水沉淀产生废矿物油委托****清运处置; 废紫外灯管作为危险废物,由上****中心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
| 1 |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应急柴油发电机房的柴油以及危废暂存间的废矿物油,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故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事件为化学品泄漏造成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或易燃物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等情形。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化学品的泄漏及逸散对环境造成影响。在此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接受。 |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应急柴油发电机房的柴油以及危废暂存间的废矿物油,储油间和危废暂存区均采取防渗、防雨和集液、导排措施。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