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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核心数据采集接口市场调研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数据标准化采集、汇聚、交互与共享工作,打通院内各业务系统数据壁垒,实现HIS、LIS、PACS、体检系统、办公系统等核心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提升医院数据治理、智慧医疗、统计上报、****医院建设水平,保障医疗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与安全性。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智慧核心数据采集接口信息化服务供应商,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调研并提供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调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履约责任、数据安全责任与相关法律风险;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数据管理、网络安全及信息化行业相关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无行业不良从业记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医疗数据采集、接口开发、数据治理、系统对接及售后技术保障能力;
4. 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法、医疗卫生数据安全、电子病历、智慧医院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具备医疗数据接口研发、数据采集治理相关合规资质与服务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保障项目长期稳定履约、迭代升级及售后保障;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长期履约、接口运维、数据适配、应急处置能力,无重大经营风险、无违法违纪及失信不良记录;
8. 具有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数据采集服务、信息系统接口开发、医疗数据治理、信息化系统集成等相关内容;
9. ****医院医疗核心数据采集、系统接口对接、数据平台建设、数据治理优化类似项目经验及服务能力,并具备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10.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熟悉医院各类核心业务系统数据标准、医疗行业数据接口规范,拥有专业稳定的接口开发、数据运维技术服务团队,具备成熟的数据安全管控体系。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 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数据采集及接口开发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信息安全、数据治理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加盖公章)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无失信记录声明。
① 智慧核心数据采集接口整体建设与实施方案;
② 接口功能模块、数据采集标准、技术架构及数据治理规则说明;
③ 院内操作人员、信息科管理人员操作及运维培训方案;
④ 接口日常运维、故障排查、数据异常修复及7×24小时应急保障方案;
⑤ 院内HIS、LIS、PACS、体检系统、办公系统等全系统数据对接、数据兼容适配及数据安全保密方案;
⑥ 项目人员配置、施工工期计划、岗位职责及项目落地保障措施;
⑦ 接口服务质量考核细则、数据更新迭代、系统升级及长期技术保障机制。
****医院医疗数据采集、核心接口开发、数据互联互通、数据治理平台建设服务合同(隐去价格,不少于3份),****医院、****医院同类数据接口建设项目案例。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请各公司按照要求编制智慧核心数据采集接口项目调研文件,统一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法人签字,严格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密封成册,并在密封处加盖鲜章。****医院医疗数据采集、互联互通实际业务需求,针对性编制项目资料,禁止套用通用模板、敷衍报送。
二、项目明细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智慧核心数据采集接口建设及运维服务 |
1 |
含核心数据采集接口开发、部署调试、全业务系统对接、数据标准化治理、人员培训、终身基础升级、3年驻场+7×24小时远程运维保障、数据安全运维服务 |
(请各报价企业须结合行业市场行情、项目实施难度、自身技术实力据实报价。若报价明显低于正常市场波动范围,须单独提供详细成本分析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作为本次市场调研依据。严禁随意报价、恶意低价报价、虚假报价。)
三、信息征集时间及征集方式:
1.信息征集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17:00,逾期不再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3.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相关资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命名为“智慧核心数据采集接口+单位名称”发至电子邮箱加急标书代写****@qq.com。(项目服务报价+供应商单位+法人身份证+联系人+手机号码)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办,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73****5896加急标书代写
四、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完整报价明细表,包含接口开发、软件授权、部署调试、系统对接、数据治理、人员培训、运维服务、安全防护、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列明全部费用构成,无隐形收费。
(2)本次调研仅作为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核定采购预算、了解市场行情的参考依据,仅对本项目服务价格、功能标准、技术服务能力进行市场调研,参与本次调研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业务投标及中标资格。
(3)本次调研公示的项目需求为初步需求,****医院智慧化建设、科室业务需求、系统数据适配及上级数据上报要求等实际情况,对项目功能、接口标准、服务内容、运维期限等进行调整。
(4)各报价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需求如实填报资料、规范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参数、胡乱报价等行为。
(5)本项目严禁供应商恶意串通报价、恶意竞争、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上****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纳入不良供应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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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