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有效性:|
| **** | 生成日期:2026-06-25 |
| 来源: | ****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对“秀娃普法”新媒体矩阵号和“秀娃说法”栏目制作及运营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特此公告。
一、项目内容
“秀娃普法”新媒体矩阵号和“秀娃说法”栏目制作及运营服务;
主要包含“秀娃普法”新媒体矩阵号日常运维、内容策划、图文编辑、粉丝维护、普法宣传推广,以及“秀娃说法”普法栏目的脚本策划、内容制作、视频包装合成及全套配套制作服务,全力打造优质普法宣传平台,扩大本地普法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备新媒体运营、短视频制作相关服务能力,拥有普法宣传、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的专业团队。
三、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包含本项目服务全过程产生的内容制作费、运营服务费、素材采集费、差旅费、资料费、推广费、人工成本、各项风险费用及不可预见费****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秀娃普法”新媒体矩阵号和“秀娃说法”栏目最高限价为11.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报价材料要求
1.运营团队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人根据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表》,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报价;
3.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17:30整。标书代写
六、评审办法
评审组根据报价人规模、相关业绩经验、合理的低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综合评定选择最终成交的运营团队。密封报价注意事项: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盖上公章。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采购人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七、其它要求
询价响应文件的数量:正本壹份。
询价地点:**市**区秀湖路725****中心大楼11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佳蕾 联系电话:0573-****9786
**市******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 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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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类别 |
报价 |
备 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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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人民币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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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无效情形:超过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寄送需提供原件);未按规定填写报价表的;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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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请在【2026】年【7】月【2】日【17:30】前密封(加盖骑缝章)后交到【****1115办公室】,逾期将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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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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