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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采协出字〔2026〕1号
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隆****公司干沟门珍珠岩矿(整合区夹缝区域及原采矿权上部)协议出让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地址:**市**区武阳小区D座
二、受让人
名称:隆****公司
住所:**县郭家屯镇干沟门村碾子沟1号
社会信用代码:****0825MACQ6UU24U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名 称:隆****公司干沟门珍珠岩矿(整合区夹缝区域及原采矿权上部)
2.矿 种:珍珠岩
3.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市**县郭家屯镇
4.面 积(平方千米):0.5137
5.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568.87 ,****6154.62
2,****429.70 ,****6850.31
3,****143.22 ,****7014.42
4,****800.00 ,****6758.64
5,****828.87 ,****6154.62
开采标高:1250米至116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的,向同一主体出让采矿权。
理由:一是依据《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二是该整合******厅已于2024年6月予以批复。整合主体已与参与整合矿山企业签订了整合协议和采矿权转让协议,将隆****公司半壁山村珍珠岩矿和****公司干沟门珍珠岩矿两个采矿权转让至整合主体隆****公司,并完成采矿权转让信息公示。三是该整合区**储量核实报告《隆****公司干沟门珍珠岩矿整合区**储量核实报告》(2024年12月31日)通过了市局评审备案,勘查工作程度基本达到详查程度,符合采矿权协议出让条件。
五、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
1.起始价确定为15.411万元。
2.确定依据:
隆****公司干沟门珍珠岩矿矿床成因类型为酸性火山熔岩溢流型,成矿地质条件属于简单型,调整系数为2.5;2024年12月提交了**储量核实报告,勘查工作程度达到详查。根据自然资发〔2023〕166号文件规定,“直接出让采矿权采用勘探阶段调整系数”,该矿勘查工作程度按勘探阶段取值,调整系数为6;2025年7月3****评审中心出具“隆****公司干沟门珍珠岩矿整合区**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承矿储审〔2025〕3号),整合后的**面积为0.5137km2。依据起始价=起始价标准×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矿业权面积,计算出该采矿权起始价=2×2.5×6×0.5137=15.411(万元)。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6年7月8日
对本协议出让公示和起始价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或传真至********管理科(地址:**市**区武阳小区D座,邮编:067000,联系电话:0314-****833,传真:0314-****810)。
本公示在自然**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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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